雖然說赫文有給塔尼婭準備好房間,但是她並沒有選擇住在這裡,而是每天晚上離開,在荷拉起床前重新回來。
塔尼婭的妹妹貝妮塔在家裡等她。
塔尼婭在一片破敗的街區中穿行,雖然這裡裡赫文所住的區域不遠,但房價和消費水平簡直就是天差地別。
赫文家裡附近,有著高檔的咖啡廳,能隨便花掉她一個月工資的餐廳,有著許多漂亮裙子的服裝店。
而在這裡,有的是能無益於健康,而且味道不佳的街邊小攤,布料單調易損的裁縫所,就算是賣報童也不會出現在這個地方。
她停在了一個廢舊書刊面前。
塔尼婭彎下腰,在一堆破爛書籍中挑挑揀揀,終於找到了自己的目標:
“老闆,這個多少錢?”
看書刊的是一個鼻子挺拔的老頭,他看都沒看塔尼婭的臉,只是瞟了一眼她手中的東西:
“20便士。”
塔尼婭回答道:
“太貴了,就算是全新的也不過50便士,再加上這份報紙已經過了時效,我最多出十便士。”
老人換了個坐姿,撓了撓癢:
“你愛買不買,反正我就賣20便士。”
塔尼婭面露掙扎,接著她從中手中的報紙挑出個別幾頁,問道:
“如果我只要這幾頁,可以賣我十便士嗎?”
老頭嘆了口氣:
“十五便士,你全部拿走吧,報紙拆開了可就不好賣了。”
塔尼婭猶豫再三,才拿出了十五便士遞給老人,接著一把拿起報紙,轉身離開。
少女的心在滴血。
她從來沒有在這種沒有用處的東西上花費過一個子,十五便士在以前對她們可是筆大數字。
雖然十五便士也不過能在平民街區買份還不錯的午餐,但如果自己做的話,她和妹妹可以靠著這個撐上三天。
不過在給赫文做傭人後,一天三餐都是赫文承包的,加上現在的月薪是以前的足足數倍,她也敢花錢大手大腳了。
塔尼婭抱著報紙,像是抱著一塊金子一樣小心翼翼,急急忙忙地往家裡的方向跑去。
自從在赫文家工作後,雖然每天下班的時間不一定,需要看赫文是否在家,但時間的確比上一份工作自由多。
給貴族小姐作女僕,可不能隨意離開主人的身邊,所以在失去那份工作後,塔尼婭也沒有多失望,因為她也不放心留貝妮塔一個人在家。
貧民窟一直以來名聲都不算好,而且也的確比其他街區更加混亂。
不過雖然這裡窮人很多,卻也不缺乏好人,正因如此,雖然法律在這裡難以伸張,但是秩序卻依然存在。
在這片地方,正因為法律難以管控,所以雖然小偷小摸很多,但卻幾乎沒有人會對孩子出手,因為每家每戶都會有孩子。
一旦有人做出跨越底線的事情,他們也會接受到遠比坐牢,更加嚴酷恐怖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