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恆,一個二十一世紀的死肥宅,一天無所事事,只是抱著手機,玩著電腦,好不瀟灑。
他自小便是一個孤兒,一個無依無靠,只想著自己的孤兒。他看過無數的玄幻小說,自小便想著,可以穿越時空,成為修煉天才,吊打各路天驕。
然而,十多年過去了,他還是一時無成,也就是寫寫小說,大概可以養活自己罷了。
夕陽西下,殘陽染紅了大地,古恆拖著自己疲憊的身體,走在繁華大道上。
“啊!救命!快救救我!”尖銳的女聲傳來。
古恆抬頭看去,卻是一妙齡少女被持刀大漢劫持,此時已經被嚇得面無人色。
古恆卻只是看了一眼便低下頭,繼續走去,絲毫沒有救人的意思。
過了一會,行人卻是圍觀而去,吶喊助威,“警察叔叔,加油,將這個劫匪抓捕歸案!”
古恆有些好奇,走了過去,只見一中年警察空手奪白刃,好不厲害。
眼瞅著那劫匪要被抓住了,突兀,那劫匪又從腰間掏出一把長刀,直接刺入了警察胸口。
鮮血噴灑而出,染紅了街道,沾紅了衣裳,卻是暖不了人心。周圍行人一鬨而散,那被就的妙齡少女跑的最快,那劫匪一看形式不妙,也是撒腿便跑。
瞬間,整個街道,便只剩下古楓和那受傷警察。
血液之紅,勝於夕陽,遍地的鮮血,警察咳出鮮血,喘著粗氣,眼神逐漸擴散,心中的希冀和堅持在這一刻化為了泡影。
古楓終究是敵不過內心的些許善良,走了過去,他蹲下身去,看著面色蒼白的大叔。
“大叔,你感覺值嗎?”古楓說著,掏出了手機,正欲打120,卻被大叔抓住了雙手。
“嗯?”古恆掙扎了一下,然,大叔的手勁卻是出奇的大,哪怕受了傷,古楓也掙脫不了。
“咳咳!小夥子,這人呀,活者,就是為了爭一口氣!說為了信念什麼的,那都是虛的。你知道嗎?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我以前的一個戰友也是為了救人而死的,當時我也問他值不值,可是他沒有說話,只是指了指他身旁被救下的小孩,笑著離世了!咳咳!”雖然口中不斷咳出鮮血,大叔卻依舊笑著說道。
“當時,我怎麼也想不明白,但是,今天我明白了。人,為什麼和動物不同?是因為人是理智的,更具有善心!如果一個人活著,失去了善心,那麼他活著有什麼意義呢?只是披著一張人皮罷了!”大叔的聲音愈來愈微弱,“小夥子,謝謝你,讓我的犧牲有了價值!”大叔的雙手漸漸無力,緩緩落地。
淚水模糊了古恆的雙眼,大叔的一襲話震撼了他的內心,看著已然逝去的大叔。
古恆雙膝跪地,久久未離去。
很久之後,警車來了,古恆宛如一具沒有了靈魂的屍體,被拖上了警車。
警察倒是沒有審訊他,只是簡簡單單問了幾句,便讓他回家了,古恆渾渾噩噩的回到家中,卻是莫名暈了過去。
至於之後的一切,他便是一無所知。
地球,遭遇劫難,銀河,被無數種族入侵。
火山噴發,海嘯來襲,地震頻發,恍若世界末日。
尖叫聲、哭喊聲、怒吼聲、聲聲聲入耳!
地球、火星、木星等皆數遭劫,生靈塗炭,殘骸遍地,留下的只有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