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網路小說 > 都市言情 > 人在拘留所,嫌疑人竟是我自己 > 第三百零二章 不對之處!前記:‘末路’!【求月票!】

第三百零二章 不對之處!前記:‘末路’!【求月票!】 (第4/9頁)

“田橋市北江省較為重點關注的幾個市區,這裡是城市地帶,基本沒有農村,想要拋屍,很大機率會被發現。”

趙六開口道:“按照張強的解釋來說。”

“江城,那裡有張烈在,就算屍體被發現,也能被草草結案,認成意外溺亡。”

死法很重要。

一個人,他是怎麼死的,基本就斷定了他為什麼死!

但是溺水

這個死法,在眾多死亡案例中都極為特殊。

為什麼特殊?

舉個例子。

自殺溺亡,在水中不會游泳溺死,和不會游泳,被人拖拽著進入水底溺死的區別在哪?

分不清。

是否破案,決定權在警方的分析上!

如果腳腕處,以及手腕處留有痕跡,那還好說,能宣佈這是個刑事案件。

但若是沒有呢?

若是岸邊還有一處失足跌落的痕跡呢?

這種情況下,大機率會是宣佈意外死亡,草草結束。

而宣判者是誰?

張烈!

“草原,那邊隱蔽性要更大一點吧。”

“為什麼不在草原挖個坑埋了?”

王金開口詢問道。

北邊是熊國,全是草原,除了草原狼能挖出屍體,基本沒人會注意腳底下。

這對於張強來說,應該不算是什麼難辦的事。

“張氏一族的人,一般按照族規,殺人便是在這殺。”趙六回道。

“原本這裡有很多墳包的,但後來隨著被改造成景區便被推平了。”

“私刑?”

徐浩眉頭一挑,開口詢問。

“對,就是私刑。”趙六點頭。

“怪不得.”

幾人略感咂舌。

怎麼說呢

族長定下的規矩,有人觸碰了,有權繞過警方,繞過官方私自對別人動用生殺大權

並且,還是得到全族認可的那種!

“那些水泥雕塑,原本也是要給挖上來埋掉,但後來成為景區後,他們也不好動手了。”

趙六再次開口,“之後手下人便預設了這地方是殺人拋屍的地點,再也沒有更換過位置。”

日月潭.

徐浩聽說過一個和它同名的故事。

和貼吧有關,比較催淚,但可惜,他們眼前這個日月潭並不催淚,比較催血。

最新小說: 饑荒年代:我靠空間發家致富! 都市至尊群主 不凡兵王 花開不敗呦 超級仙王在都市 神豪:打打遊戲收入過億 惡吻 一路天驕 我一指斷江撲滅山火,被網紅直播 我真沒想當舔狗啊 諸天商販 極品妖孽奶爸 都市:我修仙者的身份被直播了! 四合院:截胡婁曉娥 業務狂人 官企 都市武道仙醫 嬌氣夫妻在七零 隱婚蜜愛:偏執老公寵上癮 致鬱系編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