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殺人犯,在讓受害者演繹自己!
兇手看著受害者以他的身份,在做某些特定的事,會有一種代入感,而這代入感能讓他心情愉悅。
為此
不惜殺人!
眾人精神一抖。
“和感情有關嗎!?”
王超一下就想到之前現場中,受害者抱著女店員的臉。
“沒錯。”
徐浩點點頭,前四起事件較為雜亂,壓根看不出兇手想做什麼。
但第五起,卻可以直接將事件歸為感情一類!
“愛情嗎?”
蘇月柳眉一皺,如果以現在這種角度思考。
第五起案發現場的‘戲劇’,並不與前四起事件相沖突,依舊是‘扮演’與‘戲劇’,只不過戲劇表達的東西,換了一個。
就好比同一個人,少年時期的思維,與中年時期的思維做對比一般。
都是一個人,但只看思維,卻壓根不相同。
只不過.
“如果是表達愛情的話,為什麼兇手不殺受害者相關的女性朋友飾演女主,而是一個陌生的首飾服務員?”
“沒有時間累積的感情,會產生愛情?”蘇月疑惑道。
任何感情,都是在一定基礎上累積達到的。
就好比徐浩蘇月,徐浩第一次見蘇月砰砰給打哭三次,也就是這三次,奠定了後續兩人交流的方式,以及感情基礎。
至於一見鍾情?
見色起意罷了。
眾人點頭,認為蘇月說的沒錯。
前四起事件,按照之前的推論,受害者皆與兇手有一定聯絡。
也就是說,兇手挑選受害者並非隨意,而是有目的性!
所以,陌生的首飾店服務人員,一定有她被兇手盯上的原因!
“愛情閃電戰嗎?”吳晨皺眉思考道。
現在的年輕人,已經有從認識到結婚不到一個月的例子了。
“不對,閃電戰也要有閃電兩個字呢。”
張舍搖頭,否定了這個答案。
“受害者張雲,也就是首飾店工作人員,她比受害者要早死一天。”
“一組調查了她生前幾天的記錄,網路和現實沒有任何異常,也就是說,這個女人並不認識那個捧著她臉的受害者!”
閃電戰,也要有接觸到王八看綠豆看對眼的過程。
但第五案發現場,明顯違背了這個基礎!
“那怎麼回事?張雲都不認識那男人,然後兩人‘抱在一起’,在兇手眼中.”
有個警察皺眉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