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點東西?
徐浩一愣,隨後便明白對方的意思。
自己是嫌疑人的身份,關起來還好,若是被帶出大隊,突然開溜,那李響就有的受了,所以必須大隊長開口才行。
而想要大隊長開口,就要拿出點真材實料!.
若是外面那些記者每一個都說自己能破案,沒有真東西就能進現場,案子豈不是要翻天!?
徐浩接過照片,皺眉沉思,李響也沒開口催促。
照片一共有七張,三張為死者頭顱近面照,三張為周圍環境,一張角落拍攝大廳的照片。
沒有其餘線索,沒有提示,沒有透露警方已排查的任何疑點!
甚至連現場都沒去過,當然,製造現場那次肯定是不算的。
也就是說,徐浩想要獲取些許線索,難度比警方還要高!
約莫十分鐘,徐浩終於開口了。
“李隊知道我是寫小說的吧,我們作者有個最基本的特點,那就是寫書前,會定下書的所屬題材!”
“比如歷史,作者定下歷史題材後,後續劇情便會順著歷史寫,而不是都市。”
“同理,我破案,一般也會定下‘題材’!”
聽到這番話,李響點點頭。
“繼續。”
徐浩沉思片刻,肯定道:“這起案子並非激情殺人,而是......謀殺!”
謀殺?
這麼快就定性了?
李響挑眉,這是警方在現場後第一天才敢下的結論,當即反問道:“為什麼?”
案件定性,這是一個必須慎重到極致的問題!
不管是謀殺還是激情殺人,都會決定性影響到接下來案件偵查的情況!
“死者的屍體、死法、作案手法、以及案發現場都可以證明這是場謀殺。”
“不管是被砍頭,又或是製成標本,還是拋屍現場的博物館,這明顯是帶有某種目的。”
“以及,如何運送人頭標本進博物館,如何隱藏身份,如何不被遊客發覺,這都不是激情過後能立馬想到的,必須提前想好,確保萬無一失後才能做到這一點!”
“況且,激情殺人過後,可不會將屍體製作成標本,還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
徐浩緩緩說道:“有目的的殺人不一定是謀殺,但做到這份上,我說不是謀殺你信嗎?”
聽到這番話,李響笑了。
這和專案組討論的過程,以及結果一模一樣!
但專案組七個人,花費三小時才得出的結論!!!
他用了幾分鐘?十分鐘?應該吧。
李響心中隱約泛起激動,或許,這人真能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