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長這麼大以來,第一次吃狗肉,有人給狗肉叫“香肉”,之前我還不明白為何這麼叫,今晚算是長了見識。
回去的路上,只覺得體內有股強烈的力量在橫衝直闖,而且還有強烈的慾望,迫切想見到吳靜涵。
走出衚衕,沒等我開口,法顛就笑著說:“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奧?好啊!”
法顛嘿嘿一笑後,開口了。
故事發生在十幾年前,那幾年黃河一帶還有不少野兔,對於愛喝酒的人來說,這可是絕佳的美味,所以閒來無事時,不少農村漢子——甚至附近城裡的人都會抽空,到黃河灘裡打獵。
說起來偷獵是違法的,可實際上這種事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這一帶除了野兔和野雞外,也沒別的野物。
狩獵的方式有好幾種,常見的是用獵槍打或者下夾子,也有拌藥的,就是把毒藥拌到糧食裡,不過這樣有兩個缺點,一是被毒死的野物不一定落入誰的手,再就是毒死野物的肉裡也帶著微量的毒。
捕捉野兔的夾子是那種金屬的,力道很大,能直接把兔子腿夾斷,有時候也會夾到流浪貓或者黃釉,一般情況下,捉著這兩樣野物的都會放掉,畢竟貓肉沒法吃,而村裡人大都稱呼黃鼬為黃大仙,自然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那年不知道是誰在東戶村郊外的田間地頭下了鐵夾子,巧的是一隻刺蝟經過時,被夾住了。當時有個小女孩,上學快遲到了,便大著膽子走近道,恰好經過這裡,聽到了刺蝟發出的哀嚎聲。
處於好奇,循著聲音走了過去,就看到了一隻在試圖掙脫夾子的刺蝟。
剛開始女孩挺害怕,雖然她也想救刺蝟,可一看渾身是刺的樣子,不敢下手……最終猶豫了幾分鐘後,還是壯著膽子用盡全身的力氣,掰開了夾子,放走了小刺蝟。
為此她遲到了,被老師狠狠訓了一段,而且當堂課被罰站到牆角“面壁思過”。
可她一點都不後悔,一是為自己救了刺蝟一命,二是她早就習慣了受到老師的“特殊”照顧——學習成績差嘛!哪有老師喜歡差生?
也不是她不努力,就說背課文這事,別人可能半小時就能背過的內容,她用了兩個小時也記不住,這又有啥辦法呢?
她聽到老師之間,私底下稱她為“那個笨蛋”,剛開始她還很傷心,後來也就漸漸麻木了。
救了刺蝟這事,她誰都沒說,包括自己的父親。
後來小女孩得了重病,甚至連大醫院的醫生都直言不諱地告訴家長:不可能治好,還是準備孩子的後事吧!
花開兩朵,各表一支。
刺蝟本身也是極具靈性的動物,所謂無巧不成書,恰好這隻刺蝟已經活了十幾年,之前一直住在五里地外的一座埋在地下的破廟裡。
據說原本這是座魚骨廟,整座廟身是用一條巨大怪魚的脊骨個鱗片修築而成,供奉的自然是河神。
後來這座廟還被多次修葺,信徒遍佈方圓百里,直到破四舊時,魚骨廟才被搗毀破壞掉,最終埋到了地下。
機緣巧合下,這隻刺蝟挖窩時,恰好挖通埋到地下的魚骨廟,於是以此為家。
整日與河神為伴,刺蝟越來越有靈性,那段時間它甚至偷偷跟著小女孩,知道了她每天發生的大部分事情。老友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