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起是俺堂叔伯舅公,家在鉅野縣龍堌集。
一九五八年,龍堌集都吃大鍋飯,家家都去大食堂打飯,舅公家是地主,沒他家的份。
他看人家都能吃上飯,自己全家老小餓著,不服氣,去食堂搶飯,讓人家當場抓住,用繩子綁上,送到鉅野監獄。
審他的好像是個當官的,說話挺和氣,讓他交代問題。
他說:“俺爹是地主,讓你們槍斃了。俺沒享著地主的福,也落個地主成分。現在吃大鍋飯,他們說俺家是地主,不給俺家飯吃,俺家老小六口人,餓好幾個月了。俺家二妮兒眼看要餓死,送給人家,逃命了。俺就一個兒子,才十三,餓得跑出去半個月了,一點兒信都沒有。俺想咋死都是死,不搶也得餓死,要是搶到吃的給俺娘,娘還能活幾年。”
聽他說完,當官的叫他走,趕快回家。
舅公說:“俺不走,監獄有飯吃,在這兒住著多好呀。你叫俺幹啥都行,叫俺在這兒長遠住下吧。”
當官的問:“在這兒住著,你就不想家裡人?”
“想。這些天俺不在家,俺娘她們都得餓死了。”
當官的說:“叫你走,你就快走,別叫你家的人真餓死了。”
離開監獄的時候,人家特意給寫了封信,舅公把這封信交給生產隊,他們全家也能到大食堂吃飯了。
大食堂沒吃多長時間就黃了,家家捱餓。舅公不管媳婦和閨女,跟老孃過去了,整到吃的,只給老孃吃。媳婦小腳,閨女六歲,媳婦想著送人的二妮兒,掛著跑出去的兒子,天天抹眼淚。
一九五九年,上面給購糧證了。那時候十六兩是一市斤,一個人一天給十四兩糧,還給分點兒從東北拉過來的白菜葉子、甜菜葉子。舅公家是地主,購糧證沒有他家的。
表妹孝英天天到放糧的地方去,看人家不注意,就抓兩小把裝兜裡。這樣搶一天,也能搶半斤多糧食。
孝英娘天天挖些野菜,把這點兒糧食放石頭囤窯子裡砸砸,摻上野菜煮煮,孃兒倆肚子裡總算有點兒糧食了。
舅公家離集近,西瓜下來的時候,孝英搶回來糧食,再到集上撿西瓜皮。孝英娘把西瓜皮洗乾淨,紅瓤多的就啃啃,把外邊的綠皮削掉,剩下的剁碎,再把搶回來的那點兒糧放鍋裡,一起煮著吃。
西瓜多的時候,孝英拿著鐵絲到集上撿西瓜皮,一紮就是一塊,一塊一塊都串鐵絲上。西瓜皮撿得多了,嬸子大娘也跟著吃孝英撿的西瓜皮。
孝英的哥哥叫孝玲,虛歲十三跑出去要飯,扒火車到了山西,要著飯就吃,要不著飯就餓著。
在山西要了一年飯,聽人說東北好要飯,他又扒火車去了東北。半道讓人家攆下火車,他又爬到另一趟火車。這個火車上裝的是甜菜,他藏到甜菜堆裡,餓了就啃甜菜疙瘩吃,冷了把身子往甜菜堆裡扎,把自己埋深點兒。
這趟火車去的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到了佳木斯,他很快找到活兒,在佳木斯磚廠當小工,有了落腳的地方。
娘以為他不是餓死就是凍死了,天天哭,不哭的時候,眼睛見風也流淚。哭了一年多,接到孝玲從佳木斯打來的信,這才放心了。
後來,磚廠要下放一批人,人家嫌孝玲歲數小,也幹不了啥活兒,給了他一點兒錢,把他下放到佳木斯農村。
孝玲在農村落腳後,認識了一個姓孫的老鄉。老鄉要回老家,孝玲託他給家裡捎三十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