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穎被林曉一腳揣進溝裡,好久沒有爬起來,過去了幾個幹警才把她扶上來。
看著一地的狼藉汙物,高穎的臉色陰沉。
李勳的電話打完了,也吩咐完了,高穎說:“李局,你應該通知檢察院到場。”
“高縣長,你不要緊吧 ?”李勳關切的說。
“不要管我,我說你應該通知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這個案件很清楚,您在,牛處長在,還有他們都在,一會兒技術人員到場,技術資料報檢察院一份就是。”李勳若無其事的說。
“死了三個人,傷了一名警察,警察的傷不知道怎麼樣,這是特大案件,你必須報檢察機關。”
“好,好,高縣長,我這就給檢察院說。您進屋吧,外面冷。”
重大案件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這是刑訴法的專門規定。面前這個案子,更應該讓檢察機關介入。警察動用了槍支,槍支使用是否合法、是否適當,不是你警察說了算,如果死者家屬提出異議,第三方要有合理合法的解釋,不然會造成上訪事件,如果使用槍支不合法不適當,有關人員會受到追究,或者國家賠償。
李勳給一個警察交代,讓他通知縣檢察院公訴科來人,又吩咐人保護好現場,也走進院子。
林曉沒有跟著高穎進院子,幾個頭兒說事,他一個借調人員在場不合適。
還有,剛才捱了李勳的一巴掌,臉上火辣辣的、媽的,不是我托住錢四毛的槍,你李勳敢上前?
打我,會讓你付出代價的!
回到村委會,巫紅和吳曼在門口,門口還有幾名群眾,剛才過去看了,被地上半個腦袋要掉了的錢四毛嚇了一跳。
“你身上是啥?”吳曼指著林曉說。
“血,還有腦漿。”
“啊,你身上咋有血?趕緊把衣服換下來。”
“換啥,哪有衣服換?”
“我有鴨絨襖,你穿上。”巫紅說。
巫紅的身材豐腴,她的鴨絨襖能穿上。
換了衣服,吳曼說:“把這衣服扔了吧,嚇人。”
“不要扔,一會兒檢察院的人來,交給他們,這是證據。”
兩個女人不解,把衣服扔到了牆角。
坐在炭火旁,悶悶的抽菸,之前咋沒有看出那一男一女是來接應錢四毛的?
錢四毛潛逃後,有人派他們來找錢四毛,而且找到了錢四毛,給錢四毛了一個手機,前天晚上停電的時候,錢四毛進入了前面不遠處的涵管。
一定是這樣!
誰在找錢四毛?
錢四毛還有三個哥哥,每個都很了得,一定是他的哥哥派那一男一女進山的,找到錢四毛後,設法帶離,然後有人在山外接應。出了山,再找錢四毛就萬難了,這個行動,差一點就成功了。
在自己已經制服錢四毛的時候,李勳為什麼開槍?
一定是滅口,錢四毛掌握李勳太多的事,要是被活捉,省廳或者鄰省審理這個案子,錢四毛狗急跳牆,臨死會找幾個墊背的,他李勳就是墊背的其中之一。
外面又有車響,林曉走出去,見過來一輛豪華警車。
不過警車上噴的不是‘公安’兩字,而是‘檢察’
車子停下,從這裡下來一個麵皮白淨的男子,男子四十出頭,中等身材,林曉認識此人,他是東陵縣檢察院的檢察長 連振高。
檢察長對這個案子真重視啊,比公安的技術人員都到達現場快。
連振高到了沒有幾分鐘,又一輛檢察院的車跟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