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訊息讓韓金龍、高文才兩人倍感意外。
雖企鵝音樂是業界的龍頭老大,地位超然,可自媒體的興起,一定程度上分攤了大部分的流量。
而且王旭東走紅網路,虧得是自媒體的功勞,畢竟現在不是唱片時代,再沒人能做到發專輯就能火遍全國。
“等等,王先生你是認真的麼?”高文才急忙問道。
“高經理,你上次過一句話,叫跳槽是為更好的明,這話的確很有道理,我選擇企鵝音樂,也算受你的啟發。”
王旭東干脆開啟窗亮話。
高文才徹底懵了,鬱悶道:“額……王先生其實那句話的意思是……”
“高經理,至理名言,人生導師啊!”韓金龍見他吃癟,心中大快,笑道:“我建議你去參加心靈禪修班教課,絕對適合你。”
“韓金龍,少落井下石,我談不成這筆生意,也輪不到你成功。”高文才反唇相譏。
“兩位不要動怒,有話好好談,千萬別傷了和氣。”
文琴見兩人火藥味十足,趕緊出來打圓場。
喝著茶的林宇坐山觀虎鬥,悠悠道:“王先生,韓、高兩位經理對你可真是重視啊,看得我都忍不住要退出競標了。”
王旭東笑道:“林顧問笑,三方公平競爭罷了,但我很好奇,為什麼林顧問那麼篤定我會選擇企鵝音樂?”
“很簡單,貴方因鬥音走紅,又和木魚主播關係密切,從網路這塊來,你已經成功開啟了缺口,如果想要進一步發展,就必須邁入數字領域。”
“而企鵝音樂平臺在數字領域的成績,我想不用多吧。”
林宇毫不遮掩,開誠佈公道。
他的意思很簡單,是要讓王旭東的歌變現。
沒錯!
這話正是王旭東的想法。
網紅靠簽約金,靠帶貨,靠禮物,靠廣告商恰飯,但他不想僅僅當個網紅,而是要讓歌火遍全國,登上更大的舞臺。
鬥音和慢手無疑很難幫他做到。
反倒是企鵝音樂,作為國內最強的音樂平臺,任何的大牌歌手都和他們有緊密的合作。
《知足》《奔跑》《過火》這幾首他發在上面,一律是免費的,但這回,他是要和企鵝音樂談新歌的付費版權。
“既然林顧問有備而來,想必已經帶了方案吧?”王旭東直視著他,淡淡道。
“是的。”
林宇點點頭,秘書便從公文包裡拿出檔案遞給他。
王旭東將檔案移給張益達,畢竟合同條款方面,還是他比較專業。
張益達細看一遍後道:“恩,兩首歌版權費兩百萬,年限兩年,如果VIP銷售量超過三百萬,另外再獎勵一百萬。”
這條件和那兩位比起來,也沒高明多少。
“林顧問,兩百萬加個額外獎勵,吸引力貌似很有限啊。”張益達盤算著。
“貴方需要平臺,這只是試探性合作,如果效果卓著,下一首歌立馬換合同,也算規避點風險。”林宇是法務顧問,談問題自然處處謹慎。
“米蘇……”
張益達詢問文琴的意見。
“抱歉,這份條款我不會接受。”王旭東自顧自道。
“哦?”林宇眼前一亮,有點吃驚道:“王先生,你是有什麼不滿意的麼?”
“我不要版權費,只要VIP分成,每首歌百分之五十。”王旭東道。
眾人都是面面相覷,搞不清楚他到底要幹嘛。
幾百萬的版權啊,白花花的軟妹幣不要,反而去要分成,這太扯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