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麼的,分明很普通的五個字,沈初卻忽的紅了眼眶。不是感動,而是那種由內而生的熟悉感。
沈初的童年過得如履薄冰,胡美萱脾氣不好,沈高更不會護著自己。但凡胡美萱有丁點不高興的地方,都會將氣撒到沈初的身上。
捱餓捱打都是家常便飯,雖然名義上是沈家大小姐,但卻住在堆滿雜物的小小房間裡,胡美萱專注扇巴掌三十年,每次都能將沈初打得分不清東南西北。
誰都不知道,雖然那個小小的房間寒酸得不行,但卻是沈初獨自舔舐傷口的美好天堂,每當回到自己那個小天地的時候,沈初才終於覺得有了自我,可以放肆的抱著被子哭一場。
沈謙比沈初大整整四歲,沈謙德智體美全面皆優。是胡美萱的驕傲,外界都不知道沈謙是胡美萱領養的孩子,沈謙很爭氣,所以儘管是和沈家以及胡美萱都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卻過著大少爺一般優渥的生活。
反而是正統的沈家大小姐沈初,反而過得不如沈家的一條狗。
起初沈初是不喜歡沈謙的,因為他似乎對所有的東西都漠不關心,甚至在眼睜睜的看著她捱打的時候,他都不會多看一眼。
只是每次沈初捱打以後,都會在她的臥室裡發現一管藥膏,沈初一直以為是沈家哪個傭人見她可憐,所以才放在門口的,所以心安理得的用了。
直到有一天,沈謙突然穿著一身球服出現在她臥室門口,也不知道在門口站了多久,一直到沈初把臉上的腫痕都擦了藥之後,他才不冷不熱的淡然開口:“原來臉是被打腫的,我還以為你是嬰兒肥。”
“……”沈初被門口突然之間出現的沈謙,著實嚇得不輕,在沈家,她活得像個驚弓之鳥。
可是……
嬰兒肥是什麼鬼?每天看著她捱打的時候,淡然冷漠的從她身邊走過去的人,莫非不是沈謙,而是他的靈魂嗎?他分明是眼睜睜看著她被胡美萱扇耳光的才是。
那會兒七八歲的沈初,委屈極了。認為沈謙就是故意來取笑她的。
可是沒想到他會突然上前,將籃球塞進了她的懷裡。
錯愕的沈初伸手抱過籃球,感覺那顆球似乎特別龐大。
他剛剛打完球的手,還有些髒。
然而卻無比溫柔的撫上了她微微腫起來的臉頰,聲音很輕柔,帶著喑啞的語調對著沈初開口,他說:“以後我保護你吧!”
那時候對著她承諾的聲音,真的好像此時此刻這一句溫柔有珍惜的‘初初,你瘦了’。
沈初不知道自己愣了多久,才能夠裝作若無其事的笑著回應了一句:“大概是現在不會捱打了,所以看著就瘦了。”
“怪我嗎?”沈謙後面的話沒有說完,但是沈初知道,沈謙想問的是,她有沒有怪他的不辭而別。
回憶就像是朔料袋子裡裝著的水,一旦有了缺口,便會源源不斷的湧出來。
沈初看著沈謙那雙好似蘊滿了星星的瞳孔,心裡抽了一下,說:“不愛了,所以不怪了。”
她的聲音有些薄涼,有些冷漠。
不再是當年沈謙記憶中的那個女孩兒,曾經的那個女孩兒,有著最倔強的外表,即便被人踐踏在腳底下,也依舊我行我素的保持著高傲的頭顱,但是卻裹著一顆溫柔的心。
而如今的沈初,外表變得柔弱了,讓人越發想要保護了,可是心卻越來越冷,讓人無法靠近,無法融化。
十八歲的時候,沈初以為自己沒了沈謙,就是沒有了靈魂的軀殼。可是現在才知道,人都是很薄情的動物。時間是治癒悲情的一劑良藥,也是發現一段新感情的催化劑。
就好比當年她蓄謀已久跋山涉水孤注一擲的去美國找沈謙,最後卻遇到了季黎,擁有了黑土。
她從不後悔自己的選擇,只是有些可惜和沈謙之間的錯過。
可是緣分這個東西本來就是這樣,該錯過的,始終都要錯過的。
沈謙看著沈初有些憂傷又淡然的語氣,突然伸手摸了摸沈初柔軟的長髮:“頭髮長了,美了不少。”
沈初像是躲避瘟疫一樣,一下子朝著身後靠去,直直的撞在了車玻璃上,腦仁撞得生疼。她略有些驚恐的目光看著跟前的男人,小鹿斑比一樣純淨的眸子蘊著不安。
沈謙笑了,又轉換了話題:“那束花,收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