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銘紀一生下來就因為額頭上的傷疤連人帶媽一起被他那個都沒露過臉的爹給劃清了界限。
對於呱呱落地的魏銘紀來說,最要命的不是這個,而是他腦海中一堆支離破碎、雜亂無章的記憶。
這些零散的記憶告訴魏銘紀,他上輩子是個魔王,而且是那種擁有龐大的魔力,生來就在魔生巔峰,無人膽敢招惹的大魔王。
但是這個魔王一輩子沒殺過人,也沒放火燒過山,幹得最壞的事情不過是去找勇者自殺的路上魔力洩露,導致環境汙染。
話說,好好的我為什麼要自殺?抱著奶瓶的前·大魔王魏銘紀因為記憶破碎想不起來自己做出這白痴行徑的理由了,沒過多久魔王先生就因為思考問題時盯著嬰兒床上晃動的搖鈴盯得太久,睡著了。
除了那些記憶,魏銘紀發現自己身上還殘餘著魔力,很少,不及他當年的萬分之一,這實力充其量也就是剛見面時的勇者。
但是隨著他對這個新世界的瞭解越發深入,魏銘紀就表示:時代變了,讓魔法見鬼去吧!
燒水壺、熱水器、電磁爐哪個不比難控制力度還容易失控的火炎魔法來得方便?地鐵、汽車、飛機哪個不比累人還容易被風嗆到、刮傷臉的加速、飛行魔法來得舒服?
造物魔法?我呸,造出來的碳水化合物哪有海底撈、麻辣燙、小龍蝦來得香?記憶魔法?嘁,64G行動硬碟、無線網路覆蓋隨時上網,記個屁。
這都不是重點,最重要的!魔法,它能給你造出一堆手遊網遊嗎!不管是豬隊友還是神對手,它能給嗎!它連順著網線把對面的嘴臭沙雕給揪出來都做不到,都不如一個禿頭程式設計師!
完全喪失魔王人格的重度網癮少年魏銘紀如此表示,並且過上了愉快的宅魔生活。
可惜,天不遂人願,魏銘紀十八歲那年,一群黑衣人一頭扎進了他和母親魏央住的大宅裡。
說到魏央,也算是個奇女子。
十八歲不顧家裡反對嫁給了魏銘紀那個聽說不是幹正當營生的爹,上不了廳堂下不了廚房,但是打得了流氓射得了靶。魏銘紀五歲時這位親媽的就不知道從哪找了把小手槍,真貨,手把手教自己的親兒子打穿了用作靶子的無辜蘋果。
那時候的魏銘紀還以為是這個世界的基本操作,對這種不需要魔力不要吟唱攻擊力還極強的武器大感興趣。
魏央見他很開心,頓時也覺得孺子可教。
還好魏銘紀在被自家親媽養歪之前,被偶然來探望的舅舅給糾正了過來,魏央也因此捱了一頓痛罵。
為了讓小侄子不再碰那些危險玩意兒,當舅舅的買了一堆遊戲裝置讓魏銘紀放下了手槍拿起了手柄。
再說那幫黑衣人,全是魏銘紀那個十八年都沒見過一眼的便宜老爹派來的,說是要他這個唯一繼承人回去。
回哪兒?禍穢組。
見鬼去吧,這個一聽就不吉利的名字。
魏銘紀在過去的十八年裡不止一次地懷疑自己那個便宜老爹是不是已經死在外面了,所以這麼多年才一直杳無音信。
說真的,如果就只是因為他臉上的這個傷疤拋棄他們母子倆,那也太不是東西了,連最低階的史萊姆都不如。而且想丟的話,丟他就好了,連老媽也一起丟是什麼操作?
遠在異世界的眾史萊姆表示:被冒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