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為什麼呢?
她為此又苦惱了很長時間。
能得出的結論大概就是,覺得自己不配吧。
可這又是因為什麼見鬼的理由?
人心真是複雜,她連自己都整不明白。
下樓去收晾幹的衣服時,正碰上從廚房走出來的吳儷梅。
對方瞧她一眼,而後飛速瞥開眼珠,好像生怕看見什麼髒東西長了針眼。
兩個人冷戰起來就這樣,誰都不理誰,拿對方當空氣,顧雲蘇也習慣了,雖然心氣兒不順,但吵架需要消耗的體能實在是太大,她這種體力渣,覺得還是冷戰更合適一點。
而且心裡還有一點兒小得意:哼,現在拽的二五八萬的,等我離家出走你們就傻眼!
雖然從小到大她壓根兒沒做過這檔事。
只有一回疑似離家出走,是小學四年級,她想去看演唱會,吳儷梅不許,倆人也是吵著吵著就吵崩了,顧雲蘇一氣之下收拾了一包袱的玩具和衣服,放到衣櫃裡。
第二天一放學,她就跟同樣買不到票的小姐妹一起去到體育館,進不去,就在館外面亂轉,一邊哭,一邊跟著隱隱約約的歌聲一起唱。
回到家已經十一點了,明知道沒用,但還是脫了鞋,輕得不能再輕地扣上門。
吳儷梅就是在這時候沖出來,一把抱住她,哭喊:“你上哪兒去了!”
喊完也不解氣,一下一下打她後背:“也不告訴我一聲!你是要瘋啊!”
顧雲蘇本來就心虛,被這麼一喊,怕的要死,直接哭出來。
吳儷梅打了好幾下,看女兒哭又心疼,一把摟過人,也跟著哭。
母女倆抱頭痛哭了快二十分鐘,吳儷梅才問清楚是怎麼回事,問完了又想打人,一抬手,看見女兒嚇嚇唧唧委委屈屈的樣子又於心不忍,最後一嘆息,又把女兒攬回來,解釋說:“媽媽不是不讓你看,但……家裡這個月沒錢了。”
顧雲蘇哭得一抽一抽的,抱著她媽點頭:“我、我不、不是故、故意的,我、我不要、要了。”
後來沒幾天,吳儷梅帶著顧雲蘇去唱片店,給她買了演唱會的 dvd 做補償。
那是顧雲蘇這輩子最接近離家出走的一回,捱了幾巴掌,但是挺值,小時候覺得是值在那張 dvd 上,後來明白,這件事最值的地方在於讓她明白,原來吳儷梅確實在乎她。
有一個害怕失去自己的人,挺叫人安心的。
可是對這麼一個在乎自己的人,她現在做的是不是有點兒過分?
自己……做錯了嗎?
唉,這種事就不能細想,吵架之後就不能反省,一反省那愧疚之情就猶如滔滔江水在心上奔流不息。
說來說去,還是她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