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師傅妹妹可是很擅長設計一些小型暗器的,便如那鉤鎖**之類,若與之對敵,的確會讓人不太敢近身。
而對於這些人可以這麼大大咧咧綁了人進來,卻是沒人管的。
連門外路過的城衛士卒聽到這些人中有人說了句:“江湖恩怨!”之後,都懶得來管。
這種情況,倒不是說門閥之下,一點法度都沒。
前些年,就曾有法儒衛鞅之類,試圖對秦國勳貴和戶民都用‘以法克治’,也就是法克的手段來強制管理閥民,儘管其人法克別人不成,反被法克了,遭車裂而死,但其規矩卻也被各地諸侯借用了一些。
如今不但秦國留存了一些治安條例,便是趙國,也有了不少看似還算合理的治安措施。
因閥民可不是女真部族的子民、人民,而是離族的離人、離民。
若是女真人,整村五萬人,每個人心中都當所有人是一家人的,甚至大到整個華夏,就大致是不會犯罪的,只會有些家庭矛盾,長輩一調解,基本就沒事了。
就如後世社會,對自己家人犯罪的情況是極少的,若家庭都和美的話,更幾乎是不可能對自己家裡人犯罪的,而女真人的生活負擔很少,就如學習,都只要學三千大道,而後學四年實用生技,小孩子在整個成年過程能有大量時間遊戲,都是很幸福生活的,家族就總是很和美的。
可離民不同,離民沒有依靠,只以自己一戶幾個人為家人,在競爭模式之下,把所有人都當作外人,小孩子從小就要學大量的無用虛假文化,十分辛苦,連體育運動都往往不能保證,別說遊戲了,並且以利為尊,人類文明不學,去學野獸的危險森林生存法。
可想而知,這種社會架構之下,犯罪的人還是蠻多的,那麼需要一些治安條例也就變成了必須的。
但仍要說,這其實並非天道。
真正的天道,正是無需法律的一個村落五萬人都是一家人的模式。
這就如現代人一家三四口中,在家裡自然是不用還設一部法律的,都是老媽說了算而已。
若是村子,就是村丫中的大丫頭說了算。
而大丫頭要做什麼,又是整個皇后、公主、王妃、小姐、丫環、大夫、侍郎、小絲等組成的大家庭中,皇后這個老媽說了算。
這才是天道自然。
可想而知,治安條例中有不合理的條款,那是很正常的。
衛鞅就是這麼死的,弄出來太多的條例,讓諸侯權貴們都覺得被無形的繩索捆綁了一般。
那還了得?
因而,如今的治安條例比較簡單。
比如,若非江湖女子,出入的都是安全場所,那麼若失蹤,只要家人或朋友報於衛所,就會有人負責查詢和索賊,便是門閥百姓雖無福利,但交了保護費,起碼被保護這一條還是有的。
並且,附近幾個城池都能收到通報。
但城衛也僅僅只管這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