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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閱兵,比拼的三項內容具體如下:
第一項,精神面貌好不好。
“是騾子是馬,拉出來蹓蹓。”
數十支隊伍從觀禮臺前逐一列隊走過,整齊度、號子聲、精氣神等是強是弱,根本無須專人評判,一目瞭然。
此項內容,雖然並不能直接決定戰力強弱,但也是戰鬥力的一項重要指標。
而且,事關顏面,各軍當然均極為重視。
不重視不行啊!
試想,別的隊伍步履整齊、號子有力,行進間橫豎皆成直線,形如整體。而自己的隊伍卻亂七八糟,一鬨而過,這成何體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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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武藝練得精不精。
每支參賽隊,都要表演一項絕活,內容、人數自選,但要求不少於一百人,而且表演內容必須與手中武器相關。
比如騎兵營可以表演騎術,弓箭營可以表演箭術,步兵營表演什麼呢?拳術、刀法、槍法均可。
何況,除了突擊組和弓箭營之外,各路軍馬不都有騎兵麼?
即便沒有騎兵,對於這些以武林人物為主的各路軍馬來說,表演一套武術也絕非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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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配合意識強不強。
軍隊,作為一個武裝集團,除了服從意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配合意識。
因為它是團體作戰,並非孤膽英雄。
尤其是陣法殺敵、伏擊作戰、暗襲劫營時,配合意識顯得格外重要。
有可能因一人之疏忽,而導致整個行動失利或者出現重大傷亡。
因此,前面兩項比拼內容,無不需要極強的配合意識。
一旦有人不合拍,就會顯得極為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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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令一出,各軍頓時群情激昂。
無論是軍人的身份,還是武林人物的身份,誰不重視顏面?誰不想獲得榮譽?
最重要的,是還有專門的大旗,還有烈酒。
屆時,高舉“××××大閱兵第×名”的大紅彩旗,喝著美味的烈酒,那份愜意,那份得意,豈不羨煞旁人?
因此,接令之後,各軍主將高度重視,立即召集副將、以及配備的諸多將領,針對此次閱兵進行了激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