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真是太無聊了,每天都在耽擱他下班的時間。
霍鋒氣得不行,乾脆把小吃車賣掉,開了個早餐店。
他始終記得,自家這個小東西,愛吃,嘴饞。
所以這次,他創業打算從餐飲入手。
這樣就不耽擱她吃了。
本來開餐廳,對他來說就是副業,他主業還是想進軍科技領域。
結果,早餐店變成了餐廳,餐廳一不小心又變成了連鎖。
隨著寧早早越長越大,他名下的餐廳也已經遍佈全國各地。
而且,他家的小東西也長成了大姑娘,成日裡就喜歡泡在餐廳做好吃的。
他們兩個不上班不上學的時候,則會去很多城市,很多地方,跑別人家的餐館吃別人家出名的菜色,然後自己回家研究。
時間太快了,一轉眼寧早早已經十八歲,但是霍鋒,還是和十八年前一樣。
歲月在他身上沒有留下任何的痕跡。
他最開始還會出現在大眾的鏡頭前,但是後來,他就可以隱蔽自己,不再露臉。
寧早早對霍鋒的這種不變化也一直看在眼裡。
她小時候不懂,可是越長大,就越是明白,自家的大哥哥,是有問題的。
她十八歲生日那晚,猶豫著問霍鋒:“大哥哥,你是天上的神仙嗎?你是不是,會永遠都這樣子?”
也只有神仙才可以長生不老。
霍鋒失笑,對上她好奇的期待的目光,卻緩緩搖頭:“不是,是我身體有問題。”
他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沒有變化。
寧早早十八歲以後,就開始少女懷春,也開始叛逆。
以前乖乖巧巧甜絲絲的一個小姑娘,如今動不動就不和他說話,和他冷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