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則之看著地圖,城南能拆的廟只有南寺,上下兩寺,白衣廟了。
明代政權建立之初,有鑑於元代崇奉喇嘛教的流弊,轉而支援漢地傳統的佛教各宗派,因此喇嘛教在內地漸衰,而禪、淨、律、天台、賢首諸宗逐漸恢復發展。
太祖早年出身於僧侶,對於佛教有意加以整頓。
洪武元年即在南京天界寺設立善世院,命僧慧曇管領佛教,又置統領、副統領、贊教、紀化等員,以掌全國名山大剎住持的任免。
三年又召集各地僧耆,規定寺院為禪、講、教(包括依瑜伽教修行及應赴佛事等)三類,要求僧眾分別專業。
隨後又召集江南名僧至南京,啟建“廣薦法會”及點校藏經,進行刻版。
對於僧人普給度牒,廢除過去計僧賣牒的免丁錢,並命各地沙門講習《心經》、《金剛》、《楞伽》三經。
到了洪武十五年,對於佛教的整頓更為積極,仿照宋制設各級僧司、僧官,其制在京設僧錄司,各府設僧綱司,州設僧正司,縣設僧會司。
僧錄司諸僧官由禮部任命,有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左、右覺義等職。
主要任務是監督僧眾行儀及主管考試等。
從洪武二十五年起,僧錄司務僧官都按級給俸,最高的月給米十石,最低的五石。
制定僧服色別,嚴格區分禪、講、教三類。
十七年採納禮部尚書趙瑁的建議,規定每三年發度牒一次,並加考試,不通經典者淘汰。
二十四年命各州府縣只許保留大寺觀一所,僧眾集中居住,限各府不得超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十人。
規定男子非年達四十歲以上,女子非五十以上者不準出家見。
復通告全國,防止僧俗混淆,規定僧人誦經儀式和施主佈施金額,這就是所謂《申明佛教榜冊》,是明初整理佛教的一項重要檔案。
又命各府州縣的僧官,就地調查雜處民間的僧人實數,要他們集中居住。
次年通知全國各級僧司造僧籍冊,擬刊佈各寺,使互周知,名為《周知板冊》。
後以執行手續過煩,不久就停止了。
明初以來,僧道度牒是免費發給的,但考試限制很嚴,私度因而激增。
代宗景泰二年因救濟四川、貴州饑荒,採納朝臣建議,實行收費發牒制度,凡僧道奈米五石者,給與度牒。
憲宗成化二年,淮揚地方大飢,也用同法以賑濟。
成化八年淮揚巡撫張鵬請給僧道空名度牒一萬道,以買米濟荒,雖一度遭到反對,但到了次年戶部卻發給空名度牒十萬道,以賑濟山東。
這樣,有牒僧道既大量增加,寺觀自然隨之而增。
據成化二十一年統計:
在成化十七年(1481)以前,京城內外的官立寺觀,多至六百三十九所。
後來繼續增建,以致西山等處,相望不絕。
自古佛寺之多,未有過於此時者,而納費發牒之舉,直繼續到明末為止。
在明末納費發牒剃度出家當和尚成了一種躲避賦稅的方式,加之明朝對於大寺,也常有給田贍僧之舉,因此,寺廟中多避禍之人。
百姓飯都吃不起了,這些傢伙卻蹲在寺廟裡不問世事,這也是王則之想要拆廟的原因。
“報,華嚴寺首僧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