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浩問起他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時,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浩哥,我覺得你可以考慮養寵物。”
“養寵物?”方浩一愣,“開寵物店嗎?那個市場很好嗎?”
“不是寵物店,是養一隻寵物來吸引人氣。”柳青解釋,“現在有很多都是靠著自己的寵物來給自己拉人氣的,不管是發圖片還是發影片,都能夠獲得很大的流量。”
方浩馬上懂了:“你是說馬建國那樣的?”
“是的,就是那樣的,”柳青回覆,“可以養一隻貓,或者是養一條狗,這樣就多了很多可以創作的內容,不需要天天都矯情或者是燉雞湯了。”
不到十天的時間裡,他炮製了20多篇矯情文章,已經感覺到沒有太多可以繼續矯情的了。
雖然擠吧擠吧還能夠擠出一些來,但是也會出現文思枯竭的問題。
要是養上寵物的話,拍上一些照片,配上一些文字,那又可以弄出很多的內容來,任務就輕鬆得多了。
而且以後方浩要全平臺發展,重心肯定不會放在文字上,而是放在影片內容上。
沒有比寵物更適合製作內容的了。
溫順的時候可以製作內容,淘氣的時候也可以製作內容,吃東西的時候可以製作內容,玩球的時候也可以製作內容。
只要寵物長得好看,隨隨便便就可以製作內容出來。
而且做得大了還有很好的錢途——賣貓糧或者是狗糧,以所謂獨家配方的名目,找一個廠家生產出來,貼上自己的牌子,就可以提最少一倍的價格來對自己的粉絲進行銷售,那可是一個收割韭菜的利器。
他向方浩說起了養寵物的種種好處,當然,沒有提到太詳細的操作——他還想靠著那些創意從方浩這裡賺錢呢。
半個小時之後,方浩徹底的被他給說服了,表示:“你說得非常有道理,那你覺得我應該養貓還是養狗呢?”
“那得看浩哥你的具體情況,”柳青回覆,“如果住的房子不是很大的話,還是建議你養一隻貓。而且貓沒有那麼拆家。”
方浩:“那就養貓吧。你覺得我應該買一隻什麼價位的貓比較好一點?”
“價位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不可愛,有沒有故事。”柳青回覆。
“可愛這東西我懂,但是故事它是什麼?”
方浩不理解了。
柳青:“故事就是你怎樣和它相遇的。”
“怎麼相遇的?不就是在寵物店相遇的嗎?不然還能在什麼地方相遇?”方浩更不理解了。
柳青反對:“這樣不行,這樣就沒有故事性了。你的寵物只是一件商品的話,哪怕它的血統再高貴,也只是一個普通的寵物,很難出類拔萃,必須要給它安排一個故事。”
“撿的流浪貓?”方浩試探著問道。
“撿的流浪貓不行,一般情況下能夠讓你撿到的肯定不是多好的品種,品種不好,賣相也就不好,影響到以後的商業開發。”柳青這樣回覆。
“那……你給我編一個好一點的故事吧,”方浩表示,“要是故事成立,我給你1000塊錢的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