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也是,兒子畢竟是那個人的弟子,對付齊叔同該是綽綽有餘的。
關於兒子師承何人,在場諸人僅父皇知道,陳王他們只當燕歸是向個糟老頭子學了些三腳貓的功夫,卻不曾想是踢到了塊鐵板,長公主心中滿是嘲諷的一笑。
燕子初這時候未曾開口阻止,因為直覺告訴他,兒子有能力應對這一切。
大齊皇帝瞧著齊叔同雄赳赳氣昂昂的樣子,搖了搖頭,朝燕歸嘆了口氣道:“僅僅是切磋而已,還是點到為止吧!”
“孩兒知道分寸!”
齊叔同瞧見陛下似乎是不看好他的樣子,頓時氣不打一處來,只想著用大勝來證明自己。
“喂,燕歸,你是用刀還是用劍。”
“你用什麼?”
“劍乃百兵之君也,兩脊有刃揮灑自如,我輩風流,自然是用劍了。”
燕歸笑了笑,“我便不一樣了,我更喜歡用刀,出手便用全力,魑魅魍魎我自一刀斬之,比那些華而不實的兵器好多了。”
齊叔同眉頭一皺,“用刀比斗極不美觀,不過武夫之物而已。”
“你我皆是武夫!”
“我不是。”
“好,現在你不是了,因為你不把每一次拼殺當作博命之舉。”
齊叔同聽地一頭霧水,“廢話少說,咱們還是決了勝負再講其他。”
太后喚女御長去取一把木刀一把木劍,交到兩人手上,爾後開口道:“真刀實槍地打容易收不住,哀家可不想你倆有任何一人受傷,再說這壽宴之上,染了血腥總歸是不好的。”
齊叔同領了木劍之後耍了個漂亮的劍花,這在燕歸看來是個極其幼稚的舉動。
師父在他初學武時便教他每一次戰鬥都要用盡全力,兵器從來不是觀賞之物,而是殺伐利器。
軍隊之中刀早就取代劍成為了每個士兵的標配,因為所有的將軍都明白一個道理,握刀比握劍更有安全感。
雖然拋開軍隊,民間各處依舊有劍術風流的俠客,自稱十步殺一人,但真要碰上殺戮的洪流,他們那飄逸的身法全然無所作用。
燕歸也不急著出刀,只等齊叔同表演夠了直接一刀劈砍過去。
這一刀勢若萬鈞,極其之快,常人甚至無法看清刀的軌跡,只覺得是自己眼花了。
而這一刀又確確實實砍了過去,那齊叔同甚至來不及阻擋便被刀勢打翻在地。
眾人沒料想到比試結果出來的這麼快,皆是一愣,片刻後便議論紛紛了起來。
“燕歸這刀勢也太猛了吧?”
“對手太弱。”
“此子修的是殺伐之道,可殺雞焉用牛刀?莫非是不願展露太多?”
“想不到長公主的兒子這麼深藏不露。”
在座諸人中亦有身經百戰的齊國大將軍史明思,好事者便向他問道:“燕歸什麼路數大將軍可看出來了?”
“他修的是實用之術、搏殺之法,是個屬於戰爭的人,若是在我軍中,拋卻意外,註定可以因軍功而封侯,武道若進展得更加順利,取我而代之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