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清瀾抬起頭,眼裡是迷茫,周鶴就鬆了口氣:“猶豫了。那周哥就大膽說一句,你對姓趙的還有點感情,起碼是能讓你在這個問題上猶豫的感情。”
“周哥也不算經驗豐富,大學談過一個女朋友,兩人都不太走心,但分開的時候還是挺折磨人的。更別說趙景初這種了。”
“他以前和我喝酒,沒喝兩杯就醉了,然後我就能聽到他念叨他那前女友,他說自己犯錯被甩了,我起先以為是他幹啥缺德事了,總昧著良心開解他,結果後來才知道,你倆分手的導火索是一隻小狗,還是他自己養了那麼多年的小狗。”
“我心想,至於嗎?真是小題大做。結果呢,後來我倆關系差點破裂,他狀態也不好,他就跟我多說了幾句你們以前的事。”
“妹,趙景初是做得不地道,但那個離開的人就多有理了嗎?”
“離開的是他,陪你的是趙景初,這都是事實,小妹,你心裡有桿秤,怎麼會不明白?要真不明白,你怎麼會接受趙景初?”
“如果這都能想明白,那你再想想,如果你倆真掰了,你會不會後悔?如果會,那其他事真就那麼重要了?”
周鶴的嘴像是開了閘,話不停地往外冒,灌進魏清瀾的耳朵。
漸漸的,她懸在半空的心竟平複下來。
她最後聽到的,是周鶴頗為慨嘆的一句話。
“有的時候,人是要自私點的,不然會錯過對的人。”
對的人?
大多數人或許一輩子都找不到對的人,也不會知道最後的選擇是否正確,魏清瀾並不認為自己會是個例外。
起碼直到此時此刻,她也仍不知道趙景初是不是對的人。
可週鶴的話就像給了她一個提醒,好像突然讓她明白了一些什麼。
周鶴還在張嘴說著,魏清瀾打斷了他:“周哥你別說了。”
周鶴張著嘴停住,冷風颼颼往他牙上刮。
他聽見魏清瀾說:“我知道了,我去找他。”
魏清瀾開著車,心驚膽戰地繞了半小時,又打著手電筒徒步尋摸了好半天,才在距離營地兩公裡的小樹林裡找到了趙景初。
小樹林不算太偏僻,也有本地居民居住,但絕對算不上顯眼。
至於怎麼能繞進小樹林,還得多虧野貓的動靜,讓她注意到樹林深處亮著的燈。
她直覺要去碰碰運氣,畢竟趙景初的電話怎麼也打不通。
於是她踩著野貓的舊路,跟著它往裡走。
她手上拿著的,是趙景初在金川鎮給她的手電筒。
她忘記要還給他,一直把手電筒放在車子的後備箱裡,此時倒是派上了用場。
當手電筒照亮稍顯泥濘的前路,她發現路上顯眼的長串腳印,莫名熟悉。
當走到盡頭,安靜的空間裡,清淺的呼吸都越發清晰。
撥開灌木的樹枝,電筒的燈束晃過。
魏清瀾看見,趙景初坐在一盞昏暗的路燈下,低頭看著懷中。
他的外套鼓鼓囊囊,一隻瘦弱的小貓探出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