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原創歌手所在的公司或者歌手本人對某一類可成為代表作的歌曲其詞曲版權會希望簽訂永久演唱授權。
因為通用的5年授權合同期限一到,若是詞曲作者不再授權,那麼哪怕是原唱歌手在任何商業場合都只能唱三句。
末了,吳雯開價:“僅限小楓老師永久演唱授權費50萬,其中包含5年獨家授權。
一般流量分成50%,一般商業分成30%,商業分成僅限小楓老師演唱部分。
其他歌手的一般商業分成15%。”
林白對這方面早有了解,無論是授權費,還是分成比例基本是對標金牌詞曲人的水準。
正常就算是單一歌手永久演唱授權也只會有40%流量分成、20%商業分成。
這都是加價了的,對得起《楓》這首歌,林白沒什麼好說的。
隨後雙方透過華樂網簽訂了線上電子合同。
這個更簡便,分成由華樂網統計代為支付也更精準。
合同簽訂完成之後,林白很快收到50萬稅前授權費,交稅後剩43萬。
22+43
已經超過了60萬,第一小步目標達成。
piu亮!
………
當然,林白也沒忘記此行重點。
參與專業作曲。
有必要說明的是,作曲和編曲的概念在地球華語商業化音樂中有點被混淆了。
學校、蔚藍星華國、系統等對作曲的定義都是華語學術作曲。
即包括主旋律、主音色、節拍、詳細縮譜、配器指示等等在內。
並非地球華語樂壇比較混淆的那個甚至可以只用寫出旋律的‘作曲’。
這種作曲算是給商業化原創歌手開的一種後門。
林白麵對的現狀是:編曲基本只用會配器,頂多外加一些電腦音樂製作工程。
作曲則至少需要完成幾乎所有環節的指導工作。
&no版裡林白還掛了一個編曲指導的名義。
而華國一些想充充原創歌手門面的歌手可以掛作曲,但不能掛編曲指導。
這也算是另一種妥協玩法。
所以,計劃④的內容才會是要求林白參與專業作曲。
這也是明明今天正式發新歌的小楓來到羊城的原因。
顯然,裡面肯定有吳雯居中協調的功勞……
很快,林白在小楓的引領下,走進了隔壁一間擺滿各類樂器的錄音室。
裡面已經有好些個一看就是搞藝術的男男女女。
主要他們的髮型和神態中已經寫滿藝術。
林白彎腰一禮:“各位老師好,我是林白,多有打擾,還望見諒。”
“林老師客氣了。”其中一個面色和善的大叔笑呵呵的招呼,“大家互相交流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