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李明起身去上洗手間的功夫,王劍鼓足勇氣問趙歡歡:“你朋友叫什麼名字,也在第N中學讀書嗎?”
“你打聽她是因為你喜歡她?”趙歡歡直截了當,王劍愣住,旋即吞了吞口水。
在王劍斟酌著如何和趙歡歡開口的時候,趙歡歡說道:“她還小呢,你如果真的喜歡她,就等她幾年,至少等到她十八歲。”
前世魏明山師範畢業回到小鎮教書的時候也已經十八九歲,不過是等待三四年的事情。
如果真愛,等個三四年等她長大,難道不願意?
如果不願意,只能說不是真愛啊,就是見色起意!
趙歡歡的話讓王劍喜出望外:“我當然願意等她……”
趙歡歡卻澆下一瓢冷水:“前提條件得是她也喜歡你。”
王劍神色怔怔,點點頭,說道:“能告訴我,她叫什麼名字嗎?”
話音落,李明回來了,王劍好失落。
趙歡歡卻不會同情他。
在趙歡歡看來,既然魏明山要成為她的閨蜜,那以後就不能只在小鎮發展了。魏明山是要跟著她走出去的,離開小鎮去往大城市。
而王劍沒有學歷沒有錢,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一無所有。他怎麼配得上她?
最愛的閨蜜如果嫁給一個讓她趙歡歡看不上的男人,她趙歡歡要在心裡堵一輩子,那多鬧得慌?
除非是和這個閨蜜絕交。
“歡歡,王劍從小就想學醫,你能不能帶帶他?”輪到王劍去洗手間的時候,李明問趙歡歡。
“李醫生您是醫生,他跟著你不就好了?”
李明尷尬地笑:“你都知道的,我就那半桶水,藥店沒有倒閉,現在生意越來越好,我也在鎮子上打響了名氣,那是因為背後有你啊,所以你能收下王劍做徒弟嗎?”
其實,李明就是想讓王劍和趙歡歡多接觸,都說感情是培養出來的,見面三分情,見的面多了,自然就有感情了。
從小的感情到大,那又不一樣了。
只要王劍將趙歡歡娶回家,那就是給家裡娶了只會下金蛋的母雞回來啊。
畢竟現在,自己和趙歡歡之間並沒有什麼棒死了的關係,趙歡歡可以選擇和她合作,也可以隨時終止合作,另行選擇合作方。
在鎮子,誰得到趙歡歡,誰就得到了財神爺。
李明心裡門兒清,在大家都還不知道的情況下,他作為一個最早的知情人,必須先下手為強。
趙歡歡卻並沒有收王劍為徒的意思,而是說道:“王劍想學醫,李醫生你應該讓他去讀醫學院。”
“醫學院豈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李明愁眉苦臉,家裡都是學渣的基因,讀醫學院必須是學霸才能吃得消的基因。
“那當我的徒弟又豈是想當就能當的?”
十三歲的少女看著李明,眼神裡閃過一絲寒光,讓李明激靈靈一凜。
他忙從口袋裡掏出一萬塊錢,銀行裡取出來的一捆實實在在的紙幣,“我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
趙歡歡點點頭,在王劍從洗手間出來錢收起了錢,說道:“看病這個生意的確是暴利,但是你也記得看看病人是啥樣,如果家裡窮的,你就適當免一點,也能博你的好名聲。”
“好好好,這個我知道。”李明點頭哈腰的。
趙歡歡發話前,他可不敢知道。這個十三歲的女孩子實在太邪門了,深藏絕技就不必說了,身上總有股逼人的壓迫感,讓人和她交談幾句就心生出畏懼來。
送走了李明和王劍,又迎來了焦三鳳。
趙歡歡原本已經躺下了,奈何被郭守敬叫起來。
郭守敬不好意思說道:“我已經把你媽和你弟弟請進屋裡來了,那畢竟是你親媽和親弟,歡歡……”
爺爺的語氣全是求情。
趙歡歡就起了身,也罷,好幾天沒有親媽的訊息了,不知道她裝了這麼多天大尾巴孫子,深夜到訪,又要耍什麼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