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唇輕慢勾起。
黑靴踩過廢墟,他停在距離沈議絕半丈開外的地方,陌刀閃爍著寒芒,猶如修羅的鬼刃,毫無感情地掃向對方的頭顱——
“二哥哥!”
背後傳來呼喊。
刀刃停在沈議絕的脖頸邊。
凌厲的刀鋒,堪堪切斷他的一縷鬢髮。
沈議絕面色陰鬱,額角隱隱可見細密汗珠。
“二哥哥……”
南寶衣上前,輕輕挽住蕭弈的手臂。
她凝視著蕭弈,認真地搖了搖頭。
沈議絕不僅是沈皇后的心腹、金吾衛的首領,更是名門沈家的嫡長子,殺了他,將來回到長安會引起無窮無盡的禍患。
更何況……
她望了眼不遠處安靜抽菸的寒煙涼。
寒老闆,似乎對這個男人很有好感。
於情於理,都不該殺沈議絕。
蕭弈挑眉。
他掂量般轉了轉陌刀,隨即收起,不知從何處拖來一張小杌子,翹著腿坐了上去:“你弟弟的事,總得給本王一個交代。沈議絕,你來處置他,還是本王來?”
沈議絕又咔出一口血。
他抬袖擦了擦嘴,神情陰鬱,並不出聲。
蕭弈嗤笑:“你是覺得,本王當真不敢把你怎麼樣?”
沈議絕慢慢調整自己的呼吸。
過了片刻,他拖著受傷的身軀,靠坐在廢墟邊,輕聲道:“阿弟幼時,並不是不講道理的人。”
他仰頭望向夜空:“阿弟幼時,謙虛而禮貌,不僅生得粉雕玉琢,在讀書上也很有造詣,年紀小小就已經是長安有名的神童。
“姑母聽說了他的才華,特意將他接進皇宮陪伴她左右。皇宮浮華,再加上姑母說一不二又偏寵他,漸漸的,他在那裡養出了唯我獨尊的性格。
“什麼都要最好的,人人看見他都得恭恭敬敬地稱一句沈小郎君,他甚至比皇子還要高貴。高貴到什麼程度呢?
“因為姑母寵他,所以連帶著皇帝也討好他,皇帝甚至把他抱在懷裡,與他一起坐在龍椅上,接受百官的朝拜。
“他長到十五歲時,終於搬回府。我們沈家只出武將,他作為唯一一個走文官路線的孩子,受到了長輩們的喜愛。再加上他幼時不在身邊長大,我們下意識地更加縱容他。
“少年時的阿弟,雖然被寵得厲害,但也就只是在吃穿住行上稍微挑剔,品格還是很不錯的。所有的改變,從他代表姑母出使錦官城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