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法的事,他們需要考慮很多東西,流量、帶貨能力,林總你可能需要習慣娛樂圈一口飯很多人搶著吃的情況。”
“代言費有我的餅乾高嗎?”
“呃,像Paul&nith這樣的品牌,如果能夠拿到他們的大中華區代言,不是形象大使那種啊,兩年的代言費最起碼也有六百萬,比得上一線明星的普通代言報價了。”
&nith再怎麼說也算得上奢侈品牌。
時尚、奢侈。
拿到它的代言,不僅僅是錢的問題。
而是一種時尚地位的巨大提升,在錢娜看來,林冬如果拿下這個代言,就不是品牌借林冬的光提升知名度,而是林冬借品牌來提升身價。
林冬不著痕跡的擦了擦自己的口水。
六百萬啊!
必須拿下。
巫師大人從來沒見過這麼多錢呢。
“競爭對手都有哪些?”施珊珊在旁邊問。
“很多,大部分都是流量。”錢娜隨口說了幾個,果然都是近幾年躥紅的偶像藝人。
“聽起來好難競爭上啊。”施珊珊不太懂這些,感覺有些悲觀。
“我們的優勢就是Paul&nit&nith必須慎重考慮。”
林冬暗自裡感謝了一下他那些斯萊特林的同學們。
整天和他們這些高貴的人種待在一起,潛移默化的也必然土不到哪裡去。
這種所謂的英倫紳士風範,不是靠禮儀訓練出來的,而是一種無意識的行為,而正是無意識的,才更加能夠折服那些眼光毒辣敏感的設計師。
“不如讓咱們的公關出動,對競爭對手進行抹黑。”施珊珊躍躍欲試。
林冬和錢娜頓時對她刮目相看。
姐兒,你啥時候黑化的。
“抹黑就算了,咱們的公關團隊還沒打過什麼打硬仗,容易弄巧成拙,關注一下就好了吧。”還是錢娜比較懂行。
公關方面,有自知之明。
林冬遺憾的咂咂嘴,也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我就這兩個事,林總,珊姐,要是沒事的話,那我先走了。”錢娜合上行程本。
公司的藝人都已經配上專屬經紀人了。
錢娜是藝人部的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