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要參加奧運會之前,他想起了一件事情。
前世88年他在福田煤礦挖礦。
第二年夏天,礦上發生了礦難,死傷慘重,他險死還生,殘了一隻腳。
礦難的原因不是天災而是**。
歷史書上說,資源豐富的地方容易滋生**,富田也一樣。
為了避免礦難發生,在奧運會之前,他藉口接到鄉親們的反應,稱富田煤礦有問題,請丁雷去調查一下。
丁雷圓滿地完成了任務,可沒等到他上交調查報告,顧猛便出了事。
於是他把這事交給了金超毅。
金超毅聽說是顧猛出事之前交代的事情,用一種叫做雷厲風行的速度辦了。
在丁雷的調查中,發現富田地方一團糟糕,其中牽扯了縣上六位當家人,其中就有上位副縣的趙宏,還有升位副所的趙軍。
85年趙軍去了富田之後,有趙宏罩著,他平步青雲,沒過三年混成了副所長。
他管轄的地方正是富田礦區。
這算是一個肥缺。
趙軍在任上肆無忌憚收黑錢,幫礦上遮掩問題。
礦上領導藉著他的關係,又把趙宏拉下了水,叔侄兩個一起黑了。
而趙軍的問題更嚴重一些,他不僅亂搞男女關係,還喜歡動用私刑。
一次喝醉了酒,他失手打死了一個涉嫌強殲的嫌疑犯。
縣上一窩黑,嫌疑犯又是外地人,沒有了被告,此事被壓下,沒有掀起一點風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金超毅得到了調查材料之後,立即地上交到了紀檢部門。
紀檢部又下派到了西川,部門老大在紅標頭檔案上寫了六個字:從嚴從快從重。
上面有了指示,西川本地哪敢拖延。
用了不到一個周的時間,富田六位當家部被隔離審查,礦上領導抓,煤礦暫時關閉,透過安檢之後才能重新開工。
當時就有人吐出了趙軍的事。
沒用半年時間,判決就下來了。
趙宏丟官去職,判了五年。
趙軍情節很嚴重,他醉酒打死了人,雖然事後調查,那個人確實犯了強殲罪,算是死有餘辜。
但是他收黑錢、作風問題,還亂動刑打死了沒有被定罪的人,情節很惡劣,數罪併罰,屬於可殺可不殺的範疇。
透過趙佳的關係,趙軍的父親趙泰找到了金超毅求情。
法律大不過人情。
金超毅聽說趙軍是趙佳的親侄子,顧趙兩家又有仇,看在趙佳的面子上,可以留趙軍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