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君,上次我們在電話裡談到的侏羅紀版權之事,不知你有什麼建議?”
兩人聊了半天,終於聊到了正題上。
“顧君,請看看這份資料!”
坂田笑了笑,把一份資料推了過來。
英文資料,這是一份關於收購恐龍玩具設計版權的協議。
合作方是球十大玩具製造商之一,孩之寶。
孩之寶希望權買下侏羅紀公園中各種恐龍的生產版權。
設計版權費200萬美元。
“顧君可滿意這個價格?”坂田笑吟吟地問道。
顧猛想了想,忽然一笑,“坂田君,這不是你的驚喜吧?相比1200萬的分潤,這可算不上驚喜。”
“哈哈,顧君明鑑!”
坂田哈哈一笑,又拿出一份合作協議。
“顧君請看!”
顧猛又看了看,內容大同小異,只是在版權費上多了一條,200萬,還有銷售分成,每賣出一個恐龍玩具,可以分潤10美分。
這個合同明顯比上一個更好。
真賣了,倒也不錯,只是恐龍形象設計版權事關大電影,一旦早早地賣了周邊,將來又要跟電影公司扯皮,太麻煩!
這一點坂田應該應能想到。
看到半天嘴角的笑容,他無奈地搖了搖頭,這白麵胖子肯定在耍花招。
“坂田君,請將第三份合同拿出來吧!”
坂田呵呵一笑,“果然瞞不過顧君,是有第三份合同,不過這份合同還沒有談下來,這次我帶來了孩之寶方面的人,他們有一個計劃,顧君聽了絕對滿意”
“什麼計劃?”
“合作拍電影!”
孩之寶的計劃很簡單,他們想要先買入恐龍玩具設計版權,然後公司再撥款與電影公司合作,把《侏羅紀》拍出來。
也就是說,這部電影是為了宣傳銷售恐龍玩具而拍攝的,就像旅遊局專門拍攝風景片來宣本地景色一樣。
這個計劃還不錯。
在九十年代以後,孩之寶經常與電影公司開展合作,包括迪士尼、盧卡斯影業等等。
甚至孩之寶還收購了一家電影公司eone。
成功地推出了變形金剛、特種部隊、小豬佩奇等等。
這種模式主要存在於九十年代以後,現在算是一種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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