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可以走了吧……”在派出所熬了一晚上的林霜頂著一對黑眼圈,打著哈欠,攔住了一名神色匆匆的民警。
民警上下打量了一番,後,扶了扶鼻樑上的眼鏡,說道:“你就是林霜是吧?”
在得到林霜點頭承認之後,民警看了一眼手裡的資料夾,道:“那你暫時還不能離開,還有一些事情需要你配合調查。”說完,不等林霜接話,民警就大步流星的離開了。
“哎!”林霜看著民警的背影喊道,“你別走啊!我什麼時候可以走啊!我還得去救人呢!”
“喊什麼呢!”林霜的話音還沒落地,身後就傳來一聲沉穩有力的呵斥聲。
林霜回頭一看,正是接手自己案子的民警。
她急忙上前,握住了民警的手,說道:“我什麼時候可以走?我還得去救我朋友呢。”
“我正找你呢!”民警看了一眼林霜,冷著臉,從手裡的資料夾裡抽出一份材料,遞給林霜,道,“在最下面籤個字,如果你跟我去辦一下手續。”
“辦手續?是可以走了嗎?”林霜迅速寫上自己的名字,一路小跑的跟在民警身後,焦急的問道。
“是拘留。”民警停下腳步,一臉嚴肅的看著林霜說道。
拘留?
林霜的腦袋嗡的一聲,一片空白。
“拘留?為什麼要拘留我?!”林霜快走兩步,追上了民警,連連發問。
民警在一間辦公室前停下腳步,嘆了口氣,略有無奈的對林霜道:“現在所有的證據和證詞都對你不利。旅館老闆娘的證詞只能證明對方使用了假身份證開房,至於你和對方達成的什麼交易,老闆娘這邊得不到任何線索。而你說你是被迫的,這也只不過是你的一面之詞。酒吧監控影片很清楚,是你主動找對方攀談的,也是主動跟他們走的,雖然你們在門口有一些爭執,但最後他們並沒有用強制手段帶你離開,。在你離開監控範圍之前,你都是自願主動的。”
隨著民警的解釋,林霜感覺自己的靈魂彷彿在被人強行抽離軀體。
心理和生理上的疼痛再次席捲全身,令她臉色蒼白,渾身無力,目光呆滯,欲哭無淚。
“最重要的是,你洗了澡,還穿了他們給你留下的新衣服,還收了他們給你留下的錢。”民警看著失了魂兒的林霜,有有些於心不忍,頓了頓,才繼續補充了一句。
“我要被關多久……”林霜絕望的看了民警一眼問道。
此時的林霜已經喪失了思考問題的能力。
她完全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該如何補救。
她只期盼能少關幾天,能早一點去把禹彤的保釋金交上。
“我們查了一下,你應該是初犯,而且一直都在積極配合我們工作,態度還比較好,交五百罰款,進去進行三天的學習悔過,就可以了。”
“這是我能給你爭取到的最輕的處罰了。”看著瑟瑟發抖的林霜,民警嘆了口氣,“我也知道你一個姑娘家,不會拿這種事情開玩笑,所以我個人還是相信你說的話,可現在什麼事咱們都要講證據。可恰恰目前所有的證據都對你不利。唉,吃一塹長一智吧!”
“那他們呢?我如果被定為賣淫,他們就應該是嫖娼吧?!”眼見民警即將推開面前辦公室的門,林霜想是突然睡醒了一樣,緊緊拉扯著民警的袖口連連發問。
“對,按道理說,是這樣的。”民警看著袖口處關節發白的小手,不得不耐心解釋道,“可你卻洗掉了他們嫖娼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