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小雪還擔心金鷹會攻擊自己的小偷,但隨著老鷹的表現越來越好,小雪也忍不住心中的衝動,從自己的小偷變成了一塊肉來喂。
這麼多天可是金鷹餓了,肚子裡的油和水都讓他小偷搜得乾乾淨淨,餓得要死。
這頓飯,金鷹直接吞了三四斤肉。
好傢伙,季賊直瞪著眼:“這東西也太能吃了,如果整刀牙老虎兩個在一起,不還得吃可憐的我。”
她咕噥著,突然從一個小偷的心裡冒出一個念頭。
他想了一會兒,然後伸出手,在籠子前面交叉著前臂。老鷹看了看,猶豫了一會兒,然後走出來,站在他的胳膊上。
這麼看,季賊更是喜出望外,看來金鷹完全是自我。
土山也有些心癢,伸出手臂道:“我也試試。”
於是,地球山的臂膀抬了半天,金鷹鳥也沒有鳥他。
後來吉賊才知道,雖然這隻金鷹並沒有擅自攻擊人,但在整個部落中,它只認出了吉賊和雪。
畢竟是吉賊和雪二煮出來的不是。
快樂地戴著金鷹,他把小偷帶出了自己的房間,打算在部落裡炫耀一下。
氏族人民也看到了驚喜,紛紛稱讚。
“酋長大人,你怎麼這麼聽話?”一個族人問道。
是的,大人,告訴我們,我們也想要。
當然,公爵們可以馴服老虎,更不用說鷹了,這對公爵們來說毫無意義。
七嘴八舌的說什麼都有,反正季賊是笑得合不攏嘴的。
金鷹睡在小偷的手臂上,爪子緊緊地抓著。
在族人面前炫耀之後,季賊又去了各個部門。
大家驚訝的是吉賊是怎麼做的,紛紛問。
只是吉賊的這種做法,卻引起了一個傢伙的不滿。
這傢伙就是虎妞。
以前小刀牙虎什麼都不給吉賊的胳膊鑽,可以說是定情於很多人的一身西裝,但後來,吉賊不怎麼抱著它,沒有其他原因,主要是因為小傢伙長得太快,吉賊動不了。
但小傢伙不這麼認為。他認為他和以前一樣。
而且,當它看到金鷹的賊臂時,又產生了誤會,以為他又有了新情人剛剛拋棄了自己,當即在他面前攔住了小偷,露出牙齒衝著金鷹咆哮。
感覺到危險,休息的金鷹睜開眼睛,然後從志貴的手臂上飛起來,向老虎猛撲過去。
一個是未來的空中之王,一個是未來的叢林之王。
金鷹是亞成體,老虎不到一歲,儘管後者比前者大得多。
打成平手。
是部落人把牛吹得他慌了慌,把這兩個分開,然後各抬頭一次,這才好下來。
再做一次你們就都燉了。
他發出了威脅。
金鷹低著頭,小老虎躺在地上,像金子一樣。
斯諾抬起手臂。你為什麼不讓老鷹和我站在一起呢?”
季賊點點頭,金鷹給雪一個關口,後者就是知道季賊的意思,飛在雪的手臂上。
“酋長大人,酋長大人!
就在這時,一陣歡呼聲傳來,聽到公主小偷立馬轉過頭來,同時,他也哼了一聲。
只見,阿偉大步奔跑,奔跑時,臉上仍帶著抹不掉的笑聲。
“為什麼一個小薇,怎麼會這麼開心呢?”
那個小偷回頭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