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覺得奇異,任由其他人看去,走到賈寶玉身邊,拿過他手中鉛筆來,道:“這真的是筆,怎麼寫的字那樣小?差點我都沒看見!”
賈寶玉笑道:“自然是我故意寫的很小的。”說完隨意的在一張紙上,揮毫一書:“賈探春”。
毛筆的走勢,配合硬筆的剛毅,這三個字,當真寫出了點飄逸灑脫之氣。
探春一下子就被吸引了,拿起來,就像觀賞書法一般。
此時其他人也看了賈寶玉故意寫的“螞蟻字”,一個個都在驚歎,字居然還能寫的這麼小。
探春忽然道:“二哥哥可能將這......鉛筆,送我一支?”
“當然,三妹妹儘管拿去便是,又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
探春展顏一笑,從桌上挑了一支最勻稱的放進袖兜裡。
探春喜書法,她的閨房之中,甚至還掛了不少名人字帖。愛書法之人,每當看到新的好看的字型,都會忍不住去研究一番。
她因見賈寶玉用鉛筆寫出來的字很是迥異脫俗(奇怪也叫脫俗),頓時覺得這可能是一個全新的書法流派。
賈寶玉看探春鄭重,又道:“這些都是才剛讓人做出來的,還不大好,等我以後做出好的來,再派人送給三妹妹。三妹妹方才也見了,削鉛筆之時千萬小心一點,切莫把手傷著了。”
“知道啦,多謝二哥哥。”探春笑回。
黛玉等人或許不像探春那般見獵心喜,還是一人討要了一支,準備拿回去玩玩。
晴雯在旁邊看了半天,突然笑說:“我知道二爺弄這些東西拿來幹嘛的。”
她這一說話,頓時吸引了眾人的目光。晴雯一笑,走到書架旁,翻了一下,找出一張紙來,道:“咯,你們看,這是之前二爺畫的,叫我坐著一動不動,足足小半個時辰呢,脖子都差點斷了。”
三春等人接過來看,上面畫的是一個女孩,而且,十分顯然畫的就是晴雯,因為面目表情很是惟妙惟肖的。
“之前我看二爺拿著廚房燒的碳在紙上畫,後來還把碳削尖了,就像他方才那樣,我就知道,二爺弄這個東西,也是弄來畫畫的。”
晴雯說著,十分自信的看著賈寶玉。
賈寶玉雖然不喜歡有人用這樣的神情看著自己,但還是得說,晴雯這個小妮子挺聰明,這麼容易就猜出他弄鉛筆出來的意圖。
沒錯,鉛筆,他就是拿來作畫用的。寫字,只是輔生功能。
這個時代人人都用毛筆寫字,除非他能改變時人的習慣,讓大家都習慣用鉛筆,那樣他倒是可以利用鉛筆賺一筆錢。
可這是很難的,他可沒有身軀一甩,天下雲從的王霸之氣......
所以,鉛筆只是他用來表現一門“手藝”的工具。
素描....
君子有六藝,賈寶玉一直在琢磨,他應該有一些與眾不同的手段,不論是博人眼球,還是逗引姐妹丫鬟,都有用的技藝。
他前世不是美術生,但是他學過一些素描,深深地覺得自己在這方面是有天分的!
所以,在他研究了時下的丹青之術,發現自己對於這種寫意東西,肯定比不過什麼趙孟頫、顧愷之之類的前人,他便想到了“素描”這麼個東西。
這樣,就算以後有人偷學了這門“手藝”也沒關係,自己作為開山鼻祖,好不好自己一句話肯定是權威......
誰也別想超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