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天府知府衙門,一時間針落可聞。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張異身上,包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當上張異丈母孃的李氏。
張異和孟瑤兩小無猜,也十分疼愛孟瑤。
可是一個人八歲,一個六七歲,
壓根就不到情竇初開的年紀,更談不上有什麼私情。
張異一直將小孟瑤,當成妹妹罷了。
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姻大事,本就是雙方父母的事。
張正常更是沒有定下張異的親事。
李氏還想多說什麼,卻發現孟瑤在她腰間捏了一下。
她似乎有所領悟,再看張異的目光,充滿感激。
“你……你……
你有媳婦?”
龍虎山的道士,乃是火居道人,這其實乃是正常之事。
在場眾人不是不知道,只是張異八歲的年紀,一般人很難將他和火居道人聯絡在一起。
當他這個理由出來之時,其他人也挑不出毛病。
如果孟瑤和張異有婚約在身,那李氏就是張異的長輩。
身為長輩,又有身孕在身,還被宗親欺辱。
那麼暫時寄住在女婿那裡,是合情合理之事。
到此為止,張異也好,李氏也罷,至少在世俗層面,已經無可指責。
“孟河乃是貧道家中佃戶,但為人忠厚老實,所以貧道請他幫貧道管著手下的產業!
他們全家住在道觀,乃是合情合理!
我與孟瑤妹子青梅竹馬,後我父親入京,見我和妹子兩小無猜,就口頭和我老丈人約定!
只是天有不測風雲,我老丈人被奸人所害!留下孤兒寡母……
我岳母還有身孕,不管於情於理,貧道自然要收留她們母女!
聖人言:百善孝為先!
一來,我岳母被孟氏宗親欺負,無家可歸!
二來,貧道也擔心岳母思慮成疾,帶著老丈人的遺腹子一起去了黃泉!
將岳母接入道觀,乃是貧道盡孝,何罪之有?”
張異目視知府,知府大人啞口無言。
孝道,乃是儒家立身之本。
如果他敢說張異這麼做不對,那就是自掘墳墓。
一個八歲孩兒,怎麼會有媳婦?
他還記得,他三十歲的時候,都沒娶上媳婦……
人與人之間的參差,讓知府大人感受到了世界的惡意。
不過,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事情的局面似乎越發脫離自己的控制……
“且……”
張異繼續說道:
“小道也知道男女授受不親,大人大概是沒去過我那道觀。
藥園子雖然屬於清心觀,卻是彼此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