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身契!!!
“你不是說,只要能活下來什麼都願意做嗎?”
奧斯笑眯眯地將紙遞給她,十指交叉放在翹起的二郎腿上,看著她的反應。
果不其然,
小羅賓有些愣愣地接過那張紙,只是細細閱讀過後,臉色瞬間變得蒼白無比。
大致內容如下:
多托爾·奧斯在奧哈拉毀滅之中將妮可·羅賓的命保下來,
等到其成年之後,奧斯想要的時候,羅賓的這條命就是奧斯的。
奧斯很是一視同仁,
絕對沒有搞什麼區別化對待,
在這一點上,羅賓其實和薩咪、多弗朗明哥、米霍克甚至是以後的克洛克達爾,都是差不多一樣的,
救命之恩、不殺之恩、庇護之恩……
這種恩情,
要還就用一輩子來還。
奧斯雖然有趁火打劫的嫌疑,但確實公平公正。
此時的小羅賓,在考古學上已經頗有成就,而且愛好讀書,自然不可能看不懂這協議上寫的是什麼,
正因為明白,她才感覺恐慌,甚至臉色發白。
這其實就是賣給奧斯當奴隸的意思吧!
絕對沒錯的吧!
小羅賓捏著紙,搖搖晃晃地坐在地上,
但她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了,只能咬著嘴唇,含著熱淚,在落款上寫下了自己的大名。
“我知道了……以後我會報答你的救命之恩的。”
羅賓將協議恭恭敬敬地送回到奧斯手中,
奧斯漫不經心地掃了眼這份協議,笑了笑就收到了懷裡。
羅賓見到奧斯沒說什麼,然後低頭走到桌子旁,拿起抹布就開始擦起地來,
就像在舅媽家裡的時候一樣。
“那些活不用你幹,”
米霍克看著趴在地上擦地的羅賓,聲音清冷道,“這些奧斯會做的。”
雖然不知道奧斯為什麼會讓她上船,也不知道會讓這個小鬼在船上待多久,
但既然上了船,以米霍克的性格就不會再有什麼二話,暫且地將她當成了船上的一份子。
“那……有什麼我可以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