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實肯定地點頭,雙手張開,似乎把整個網咖摟在懷裡,傲氣地說道:“這裡全部東西都是我的,所有電腦,房子,包括一根針都是我的。”
李軍覺得不可思議,轉身問姐姐道:“姐,他說的是真的嗎?”
李雅蓮肯定地點頭,然後李軍就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般驚呼道:“太好了,這網咖是我姐夫開的,以後是不是可以天天來玩了?”
這下,他叫姐夫一點也不猶豫,好像這個姐夫早就見過了,早就認定了一般,陳實看他高興的樣子,斷然否定道:“不行,我開網咖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給你玩的,還有,你整天在這裡玩遊戲,你姐沒有找我麻煩已經算是客套了,若是你今後還來,不用你姐說,我一定打斷你的腿。”
李軍一下子就被從天上打入地獄,本來充滿了期望,以後可以隨便玩遊戲,可是現實是他以後都不能來了,此時,陳實在他心裡又成了一個十惡不赦的魔頭。
“不玩就不玩,沒有像你這樣吝嗇的人。”李軍嘀咕一聲說。
陳實沒有理會他,隨便他怎麼想,他可不想李軍將來只會玩遊戲,沒有一點手藝,遊戲產業現狀還沒有發展出遊戲玩家這個職業,即使有也太少了,因此,他此時可不敢建議李軍往遊戲玩家上發展,如此不說李雅蓮,恐怕李父李母首先就不會放過他。
陶子打完了電話,過來說對方下午有事,約晚上,陳實沒有異議,無論下午還是晚上,只要能把事情解決掉,即使等到明天也沒有關係,他就怕別人故意拖延,他可沒有時間與人玩馬拉松長跑。
此事說定後,李軍過來問:“晚上我要不要去?”
陳實點頭道:“當然要去,你是當事人,你不去的話怎麼解決?不過你必須聽我的,千萬不能亂來,凡事沒有我的允許,你不能做。”
李軍不樂意,但是卻沒有任何辦法,能早點解決這個問題他當然樂意,即使受點小委屈也沒有關係,不過一想到對方故意玩碰瓷,他心裡就一百個不樂意,恨不得把對方大卸八塊。
晚上眾人約在一家小酒吧,其實嚴格上來說這也不算是酒吧,只是一個喝酒唱歌的場所而已,最多算是個歌舞廳,比起真正的酒吧來,這裡可差太遠了。這裡面的消費也不高,酒類幾乎都是原裝酒,沒有人會玩調配,生意也很冷淡,來往的人不過那麼十來個。
等陳實和陶子等人來的時候,這個小酒吧的其他人陸續走了,似乎他們早就約好了一般,因此,等他們一進入酒吧,裡面就只剩下陶子李軍以及陳實和李雅蓮。
李軍年紀最小,也最沉不住氣,他立刻慌亂地問道:“這怎麼回事?是不是要動手了?”
陳實笑道:“別慌張,人家來個下馬威就讓你原形畢露,鎮定點,沒事,太平年間,真正敢動手殺人的人實在很少,不要被人家嚇到了。”
經過陳實的安撫,李軍鎮定了些,然後陳實帶著幾人走到前臺處,向唯一留在這裡的酒保說道:“我們要四瓶啤酒。”
他們不是來喝酒的,真正的喝酒,一人一瓶當然不夠喝,喝酒只是掩飾而已,就像古代很多宴會,宴會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吃飯,吃飯也只是掩飾而已,真正的目的往往都在桌子底下,那種刀來劍往的兇險絕對不會擺在檯面上,若是上了檯面,那麼就是撕破臉皮了,就是鬥毆了。
混混叫做鬥毆,可是大人物就叫做打仗。陳實算不上大人物,也只能算是半個混混,而且他這個混混還沒有任何名聲,唯一有名聲的是陶子。陶子似乎見慣了這種場面,自己找了個位置坐下,然後向陳實他們招手,等眾人都坐下後,酒保就把四瓶啤酒送了過來。
之後,陶子用一隻手拿著酒瓶,用大拇指往瓶蓋上一撥,啵地一聲,啤酒直接被開啟。他這一手裝逼的手藝確實能唬人,接著四瓶啤酒全部被他用同樣的手法開啟,然後輕鬆得意地說:“乾杯。”
四個瓶子碰在一起,叮叮噹噹響了一會兒,然後眾人昂頭喝了一口啤酒。陶子則一整瓶酒全部喝光,一口氣喝光。陳實知道他是給對方下馬威,幾人人家已經先出招了,他當然也要出招,而且是在不聲不響中連續出了兩招。
江湖中混的,能打能喝絕對是重要的條件,能打不用說,能喝可就有講究了。一般來說,能喝的人就代表你有豪氣,夠爺們,出手的時候就知道你不會有任何的猶豫,所以,一個的人酒量是衡量一個混混的標準。
陶子無疑是個合格的混混,不但能喝,而且還能單手開啤酒瓶,一口氣喝完一整瓶啤酒,他露出這樣的豪氣就是要告訴別人,他不是那麼容易對付的,他有手段,而且還敢於下手,絕對不會猶豫。
這就是陶子放出去的訊息,當然,他放出去的訊息別人一定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