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沈秋白在這裡坐了很久,然後躺在床上,合上眼睛,墜入夢鄉。
這次他夢到許多關於哥哥沈明的事,他們其實和普通兄弟沒什麼兩樣,一起打打遊戲,出去玩,搞點破壞,畫畫、寫字、看電影,沈明還幫他寫過幾次抄寫的作業。
但時間總是那樣短暫。
或許是沾染了情愛的原因,沈秋白想起了沈明第一次談戀愛,十幾歲,和同班女生早戀,沈秋白年齡更小,但他從小就是什麼都看不上的樣子,所以他不理解沈明為何總是臉紅、遮遮掩掩、還要走著去學校。
可惜這段感情無疾而終,莊思瑩終於發揮了她身為母親的長處,用一種極為惡劣地方式脅迫了那個女孩的家庭,逼迫他們分手,甚至留下了不解的怨恨。
在收到女友辱罵的沈明失魂落魄了一段時間,隨後又恢複了正常。但沈秋白清楚,莊思瑩無疑是壓倒沈明的最後一根稻草。誰說她在家裡毫無作用?她總是把尖刀捅向更弱者,她的兩個孩子,捅了一刀又一刀。
和莊思瑩吃早餐時,沈秋白顯得有些心不在焉。他吃不下東西,只覺得很煩。
而莊思瑩開口了。
“舒茉,和你在一起的那個女生,是舒茉,對嗎?”
沈秋白的動作停頓,他放下刀叉,冷冷地看向對面的母親。
“你大可找些更好的,你不知道她麼?剋死了全家。她爸,她媽,甚至是文秀!你不知道嗎?”
他知道。葬禮時,誰不這麼說?誰養她就要死,瘟神一個。
舒茉當然聽到了。或者說,她不止一次聽到過。可憐啊,站在路邊淋雨,凝望著來往車流,在等待邁出一步的決心,或是呆到失去了邁步的勇氣。
可笑的是,沈秋白的風評似乎也是如此。害死了父兄,瘟神一個。
天造地設。
所以沈秋白笑了,痛快地分割了碟子裡的肉片,莊思瑩仍在喋喋不休:“最近都是你的傳言…你不能因為這些小事放下事業。你不想結婚,我拿你沒辦法,叔伯也拿你沒辦法……現在你想玩女人了,你可以搞,你私下裡搞,把她當個玩意,玩玩就罷了。你把她帶到馬場,帶她打高爾夫,去你爸爸的公司,所有人都看到了…”
沈秋白忽然站起身。
他冷漠地走向她,莊思瑩頓時緊張地握住椅子,而沈秋白拿起她面前的餐食,一一倒進垃圾桶。他請莊思瑩起立,她驚懼地站起來,看他重重將椅子推向桌內。
意思明確,不想吃,可以滾。
莊思瑩施展不了一點母親的威嚴,沈秋白不是一個可以欺辱的物件,莊思瑩很清楚她奈何不了舒茉,不可能像拿捏長子那樣拿捏這個二兒子,只能戳他的痛處,向他捅刀,她顫抖地控訴:“你這個瘋子…你害死了你哥,你還把你爸爸…我寧可從沒生過你!”
沈秋白握著她的肩膀,輕拍兩次,笑了笑,語調輕柔地說:“我也寧可沒有你這樣的母親。”
他說,媽媽,你知道嗎?我和哥都希望嬸嬸是我們的母親。文秀女士才是我們真正的母親。
莊思瑩近乎被他逼瘋了,她捂著臉痛哭起來,身體滑倒在地,但沈秋白狠狠抻著她,讓她必須直立。
莊思瑩還在說沈明,彷彿她的召喚能將他喚醒。
沈明死後,他們將所有的過錯歸結於他,而沈秋白從不反駁。這對夫妻寧可相信是十歲的兒童將長子推下高樓,也不願承認是他們的逼迫,致使沈明選擇了自殺。
他們此前沒少折磨他,打他,辱罵他,等他死了,他們又覺得他是最好最完美的兒子,惡不惡心?
唯有他清楚的真相,他們兄弟最後的秘密。
那夜,十九歲的沈明站在樓頂,寒風侵襲,吹得他淩亂顛簸,沈秋白看到時,完全是出於本能,向他狂奔而去。
他才十歲啊,沈秋白什麼都不想思考,他只知道他哥要死了,自己必須握住他,必須握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