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剛放亮,明月就醒來了。
她習慣了早起,因為以前在那個家時每天六點就要去市場買菜。
逃婚後跟著神醫師父隱居學醫,五點便起床徒步去山裡採草藥,試藥。
有幾次都差點中毒丟掉性命,還有幾次差點成為猛獸的盤中餐。
所以養成了早睡早起的好習慣,還把膽子給練大了。
睜眼,並沒看到李雲霆在身旁,被子倒是疊得方方正正,像極了王婆家賣得豆腐塊。
“哼……”
剛想發火,抬頭就發現李雲霆端坐在輪椅上冷冷的看著自己。
“你醒了?”
李雲霆生硬的打著招呼。
為了避免醒來時太過於尷尬,他早早就起來鍛鍊手勁了。
此時正是清晨六點整。
“嗯,早啊!你剛鍛鍊完?”
明月強壓怒火,看著地上的啞鈴問道。
他竟然在輪椅上坐了一夜,簡直太過分了。
我有這麼可怕嗎?
“是啊,我去給你拿吃的。”
李雲霆開啟門,就推著輪椅出去了。
鄉下的清晨很安靜,除了偶爾有公雞打鳴以外,只剩風吹草動的聲音了。
“老大,你媳婦起來了嗎?媽給你們煮了粥,還做了麵條,你快過來吃。”
一出門,張菊花就端著熱氣騰騰的大海碗從伙房屋走出來,興奮的說道。
只要兒媳婦肯留下來,她每天五點起來做營養早餐都行,如果能給李家再生個一男半女,那真的是祖墳冒青煙了。
“起了。”
李雲霆心不在焉的說道。
“怎麼不多睡一會,我把早飯送你們屋裡頭就行。”
張菊花張羅了一桌子的早飯,也不覺得累。
“她沒有睡懶覺的習慣。”
李雲霆從細節就可以看出來,那丫頭絕對是個時間觀念很強的人。
“婆婆,早。”
明月穿著潔白的羽絨服,白色的直筒棉褲,白色的毛皮鞋,扎著高高的長馬尾,美麗的就像一隻高貴的白天鵝。
“明月,快來吃早飯,嚐嚐婆婆的手藝。”
張菊花本想拉她過來坐上座,可又怕弄髒她的衣服,於是熱情的喊道。
“哇,聞著好香啊,肯定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