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來說,搞這種同態復仇的犯罪人,在心理上也是有比較明顯的特徵的。
就比如說易文文這個例子,她當初有虐待狗的這種舉動,之後被狗活活咬死。
這種方式看起來是一種‘報應不爽的體現,同時也體現了一種思維——兇手把人和狗放在了平等的位子上。
這個人要麼是把人當成是狗,要麼是把狗當成是人,我個人更傾向於後一種,畢竟這種‘擬人一樣的情感寄託在平時生活中還是挺常見的,很多人都會忍不住把家裡的寵物當成是家人,冠之以子女或者兄弟姐
妹一類稱呼。
但是帶著這種心理去實施同態復仇的兇手,在案子裡面能夠獲得的實際上是大仇得報的痛快。
但是收集戰利品這種行為……更多的似乎是一種享受主宰他人命運的成就感,所以每得手一次,都要取走某種物件兒做個紀念,作為戰利品,用來回顧自己的‘豐功偉績。」
霍巖聽得特別認真,聽寧書藝說完之後,想了想,有些摸不到頭緒:「那你更傾向於哪一種?」
「不好說。」寧書藝聳聳肩,「有組織的系列殺人案件,犯罪人也在很大的機率上會有按自己的需求去人為改變、佈置案發現場,以迷惑調查人員的行為。
所以現在也不好說這個拿走戰利品的舉動到底成立不成立,到底是真的對戰利品有渴望,還是蓄意而為,好迷惑咱們,讓咱們沒辦法做出準確判斷的。
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從接下來的調查當中尋找更多的證據,去證明兇手作案時候的心理傾向性,有助於分辨哪些是對方的真實情緒流露,哪些是虛晃一槍的‘假動作。」
霍巖認真地聽著寧書藝的話,由於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的巨大改變,讓他對刑警日常工作需要涉及到的許多理論領域都出現了多多少少的空白區。
涉及到實戰部分,他是絕對不打怵的,但是若是分析起犯罪行為背後的心理因素和各種區別、特質,他就會有一種「道理我都懂,但是就是說不明白」的混沌感。
默默想了想,他對寧書藝說:「之前是我帶你練體能,以後作為交換,體能還是你跟我練,有時間的時候,你也帶著我係統的學習一下這些理論知識。」
「好說!」寧書藝答應得很爽快,「只要你別覺得枯燥無聊就行!」
霍巖鄭重地點了點頭:「一言為定。
你之前說兇手會佈置一個‘陷阱,把目標引誘到‘陷阱那裡,是不是需要足夠大的‘誘餌才能做到?」
「你說到點子上了。」霍巖提出來的這一點,正好也是寧書藝方才想說的,「我一直都在想,對於這兩個人來說,誘餌到底是什麼。
咱們透過易文文父母對易文文賬號的關注,也看得出來易文文的轉型嘗試很顯然是一種屢戰屢敗的狀態。
所以我在想,兇手給她的誘餌,很有可能是她心目中收穫流量、名氣還有金錢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