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什麼事情電話裡不能說?還非讓我跑一趟?”到了警局,凌峰已經焦急的在門口等待多時了。
凌峰把楊萌拖到一個沒人的小角落,神秘兮兮的從口袋裡摸出一個小塑膠袋:“萌萌,你看看你認識不認識這玩意?”
楊萌看著袋子裡的東西無語道:“方糖?你要幹什麼?請我喝咖啡?”
凌峰冷哼道:“請你喝咖啡用這個方糖?那你等著遭罪吧!裡面有LSD。”
楊萌聽後倒吸一口涼氣:“LSD?你說的是傳說中的迷幻劑之王?”
“就是它!這也是今天讓你來幫忙的原因。”凌峰說道。
楊萌看著塑膠袋裡的那塊方糖,臉色也變得嚴峻起來。
凌風說的LSD其實就是麥角酸二乙胺的簡稱。
其實醫學上很多發現都是失敗的代表,比如說‘偉哥’本身研製出來是治療心臟疾病的特效藥,結果對心臟疾病效果不大,卻變成了某些男人的自信來源;這LSD也是如此,它本身是1938年時候化學家艾伯特霍夫曼想要研發一種治療偏頭疼的新藥,結果卻研究出來了這玩意。
毫不誇張的說,全世界所有迷幻劑裡,LSD說自己排第二,沒人敢說自己是第一!一次只需要吸入一粒砂子十分之一重量的LSD,就能造成使用者四到十二小時的幻覺!不過這玩意有點兒不穩定,對氧氣、紫外線非常敏感,所以使用的時候,一般會用類似於吸水紙、方糖或者明膠之類的吸取LSD後然後再使用。就像凌峰手裡的方糖就是這種情況。
這種LSD效果具體多強?就這麼說吧,很長時間一段時間內,它都是當做化學武器使用的!而全世界對LSD研究最深的,正是大洋彼岸的CIA。
最早CIA還不叫這個名,而是叫做‘戰略情報部’,縮寫是OSS。他們當時召集了一大群在神經生理學領域的專家湊在一起,就是策劃發明一種‘審訊輔助藥’,也就是現在電影裡看到的所謂‘吐真劑’,讓那些犯人吃後吐露情報。
為了達到這個效果,他們使用了多種藥物,比如什麼噴妥撒、阿彌陀之類的藥物、還有東莨菪鹼之類製作了一款所謂的‘誠實藥’,人服用後就有強烈的傾訴欲,但是這種藥物很難控制劑量,容易造成人昏厥,所以實用性並不高。
而OSS改名為CIA後,這項研究一直都在繼續,CIA更狠,直接開始嘗試用KKY和HLY來做審訊藥,讓受審物件直接染上毒癮再問問題,但是這種做法很容易造成審訊物件死亡。他們只得再次尋找替代品。
而他們最後找到的就是D能讓人放鬆警惕。但是LSD也不是‘吐真劑’的好選擇。
因為LSD是有強烈的致幻效果,如果給審訊物件服用LSD再問問題?那招供出來的東西基本都是胡說八道的幻覺,服用者分不清現實虛幻。說出來的話幾乎都是假話。
但是CIA還是沒放棄對LSD的研究,這次直接把它變成了‘抗審訊藥’,如果特工被俘,找機會服用LSD,這樣面臨審訊的時候就是各種胡說八道。當年CIA刺殺卡大鬍子的計劃裡,就有讓卡大鬍子服用LSD變成一個瘋子的計劃。。。。。。
而CIA在研究LSD的時候還有一個偉大的創舉:當時他們養活了一家藥企‘伊萊利利’製藥公司就是靠著接CIA訂單生產LSD成為了當時最大的製藥公司,為CIA提供LSD供他們研究。
《飛越瘋人院》這本,就是作者肯凱茜在一家精神病研究中心工作的時候出現的構思寫下的。而他工作的那個精神病研究中心其實就是CIA資助的致幻劑研究中心。
可惜CIA付出那麼多人力物力最後發現,LSD除了是致幻藥外沒有別的用。也就放棄了這個專案。
但是LSD卻火了起來。
著名的嬉皮士運動基本來說就是四樣東西:性、音樂、大麻、LSD。
而LSD最可怕的就是致幻效果實在太強,其他毒品劑量單位是‘毫克’,而LSD則是‘微克’,是當之無愧的‘迷幻劑之王’!
不過由於服用之後幻覺實在太強,所以經常發生有人服用後殺人、自殺、精神崩潰、交通事故之類的各種問題,甚至有一些服用者因為過量服用永久的變成了瘋子,所以這藥又被成為‘瘋子藥’,也就因為這點,這藥幾乎被全球列為‘非法藥物’,禁止生產銷售。在我國也是如此。
由於這種LSD合成難度很高,所以在國內一直沒有流行起來。但是近幾年在年輕人群體裡,這種LSD就有點兒氾濫的趨勢。
他們把印好的小紙泡在LSD溶液裡製成有致幻效果的小紙片,起名‘郵票’。看上去非常不起眼,但是危害性卻不容小覷。
凌風接下來說的話讓楊萌更加的吃驚:“劉兆婷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