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告,林牧還是有點懵,按照律師約見地點,來到了咖啡廳。
律師已經在等著他了,徐宏自然是不可能出面的。一切的交流都是由律師提起訴訟。
林牧坐下後,律師跟林牧握了下手後,就直接提出了徐宏的要求。
“林先生,我的當事人要求刪除你在部落格上的文章,並且在市級以上的報紙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共計八百六十萬元。”
“你先等等。”林牧叫停:“憑什麼?”
“你的文章已經對我當事人的名譽造成了損害,我方有權要求你這麼做。”
“請問是什麼損害?”林牧一點都不慌,畢竟這次他用詞還挺講究的。
律師也不跟林牧打嘴仗,他這次過來就是通知林牧而已,“既然林先生不同意和解,那就到時候法院見吧。”
說完就要收拾東西走人。
林牧也不攔著,又不是隻有徐宏會找律師。
等人走後,林牧再次聯絡了之前告胡大公子的律師事務所,讓他們找個人過來處理。
剛打完電話,徐宏的律師就又出現在林牧面前。
林牧抬頭,“還有什麼要求麼?”
“不是。”那律師笑了笑:“認識一下,我是林飛馳,您撥打的就是我們律所的電話,我離得近,先來跟您對接。”
“???”這關係弄得林牧都楞了:“你等會?你這是接完原告接被告啊?”
“您誤會了,是律所接的,我個人只能接一個當事人的案子,按照我的分析,您的勝率較大,所以徐宏先生的案子我交給我同事去處理了,您的案子由我負責。”林飛馳說著雙手遞給林牧一張名片。
林牧接過來一看,餘杭飛馳律師事務所,林飛馳。
“你們這業務夠廣的啊,這都到湘南了還能找到案子?”林牧感慨了一句。
林飛馳在林牧對面重新坐下:“我們律所比較專注於藝人的案子,所以一般圈內的案子都會找我們。”
“嗯。”林牧點了點頭:接著問道:“那你覺得我這次的勝算有多少?”
林飛馳笑了笑:“百分之五十吧。”
“……”林牧突然有些後悔了,這律所不會是騙子吧?之前告胡大公子的時候他們就沒給自己一個準話。
現在接完兩頭,他說自己百分五十?
自己跟徐宏都輸了,就他們律所賺了是吧?
似乎是看出了林牧的不信任,林飛馳解釋道:“這主要是您的文章裡面還是有些攻擊性的言論,要是再隱晦一些,那勝訴的把握也會比較大。”
接著林飛馳又給林牧科普了下這次的案件性質。
目前徐宏只是向律所提出了要求,至於是誹謗罪還是名譽侵權就得看他的同事是如何打算的了。
誹謗罪屬於刑事案件,而名譽侵權就屬於民事案件。
這兩者的辯護方向完全不同,但林牧也不懂這個,也就全權交給林飛馳去處理了。
林飛馳的業務能力還是值得信賴的,等林牧交代完事情的前因後果後,就打算回去整理材料了。
走之前,林飛馳頓了頓,才提醒道:“林先生,我知道您不差錢,但這次徐宏的目的,可能並不只是要告你。”
“嗯?還有什麼目的?”林牧好奇道。
林飛馳接著道:“刑事訴訟,被告必須出席,說不定會跟您的比賽撞時間。”
林牧一聽都傻了,合著徐宏的目的在這呢!
用案件拖著他不讓他上場?!
但很快林牧又冷靜了下來:“那,你有什麼解決辦法麼?”
……
林牧這邊被徐宏弄得有點措手不及,但好在林飛馳對於林牧這個大客戶還是有點偏向的,暫時不用考慮太多,交給他去處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