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滾,以後別再回來。”
從這事兒之後,艾倫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於是他便以同樣的方式加緊了對艾秋的‘規正’。
但艾秋這孩子平時在福利院分明十分討人喜歡,每次在領養人來後,卻總是情不自禁上去討糖吃。
‘討’這個行為,不被領養人們待見。
在領養人們的觀念中——我可以給你糖,但你不能主動要。
這導致後者即便很好的隱藏了自己微弱的聽障,也沒能被人領養走。
正當艾倫要重新為對方制定一個合適的手段,以成功按照計劃讓艾秋和艾浩兩人都在小學之前被人領養走之時。
意外發生了。
有對丁克夫婦看上了艾倫。
因為艾倫看起來比同齡人聰明,而他們喜歡聰明懂事的孩子。
就這樣,在突如其來的變數中,艾倫只來得及叮囑艾秋以後少吃糖,便離開了‘孤兒’院。
他好像有了個家。
三週,只過去三週,艾倫便被‘退貨’了。
其實他已經在‘家’中竭力扮演一位聰明懂事的孩子。
但問題是,他始終難以開口對領養自己的女性稱呼其為母親。
彼時他已經開始上小學,明確地被同學們稱呼為孤兒,所以福利院編織的‘大家庭’謊言無論多麼美好。
他也明確地知曉自己是一個棄嬰。
棄嬰,哪有母親?
丁克夫妻的忍耐限度也只有三週,他們很快便決定自己生一個,沒有給艾倫更多的適應期,十分麻利地便將他送了回來。
這也是理所當然之事。
不過
在艾倫回來當天,他成功藉著自己的戾氣,利用了大人的憐憫心態,將迎接自己的艾秋送出了孤兒院。
即便事後沒有道歉。
但他仍然覺得自己‘成功’了。
這樣一來,在上學之前,艾浩和艾秋都不用被同學們恥笑為‘孤兒’。
很好。
於是,重新回到一人狀態的他。
又可以開始坐在河灘上看山看水了。
幫助‘朋友們’尋找領養家庭這事兒,也不做了。
‘小孩子’就是這樣,在嘗試過新奇的東西之後。
便很快對其喪失興趣。
——艾倫當時是這麼認為的。
“後悔麼?自以為將‘朋友們’照顧的很好,結果倒是把自己拉了下來?”
夕陽西下,溫暖的霞火將河灘燒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