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家裡那位……
唯一一個完全不害怕的,居然是一個他從鎮上買回來,幫忙做飯的女孩子。
畢竟,就連兩個兒子,在剛看到他的時候,也是不敢靠近,就分家之後,才慢慢接受自己這個嚇人的爹爹。
搖搖頭,沒再多想,示意兒子跟上,時間不早了,吃了早飯,還要幹活呢。
屋外傳來孩子哇哇的哭聲,林禾翻了個身,回籠覺也睡不了了,掀開被子爬起來,推開木門。
院子裡,一個四五歲的男娃,抱著一個小奶娃,正像模像樣的哄著呢,可惜效果不佳。
林禾:“把孩子給我。”
男娃頓時臉上一喜,連忙把奶娃給林禾抱了過來,眨巴著兩隻黢黑的大眼睛:“娘,弟弟怎麼了,怎麼總也哄不好?”
林禾直接翻了個大白眼,沒理男娃,只是摸**娃的屁股,尿布還是乾的,可能是餓了,便去廚房端了早上特意燉得稀爛的米粥。
奶娃已經六七個月了,可以吃軟乎的粥,也算是好養活。
果然,盛著食物的小勺子剛喂到嘴邊,奶娃也不哭了,連忙張大嘴巴,吧唧吧唧吃得噴香。
男娃也不介意林禾的無視,屁顛屁顛的跟到廚房,看到弟弟不哭了,瞬間眉開眼笑。
“娘,你好厲害,我都不知道弟弟原來是餓了。”
男娃叫的響亮輕快,林禾卻是彆扭又無語。
無痛當媽,以前網路上最流行的一句話,沒想到居然讓她給實現了。
她不是這倆娃的親孃,她是他們爹買回來的。
上輩子,她在末世混了兩年,最後死在了喪屍的爪牙之下,明明還清晰的記得被啃食的疼痛,結果下一秒,就發現自己在被‘合法交易’。
這個身體跟她一樣,也叫林禾,只有十五歲,而且跟她十五歲的時候,也長得非常非常像——只是太瘦了。
又黑又瘦,臉色蠟黃,好像隨時要死掉一樣。
第一次從水裡看到自己倒影的時候,饒是連喪屍都不怕的林禾,也被嚇了一跳。
原主是一個很普通的鄉下女孩,家裡窮,爹孃決定賣了女兒,給兒子討媳婦。
正好被這倆娃的爹碰到了,知道原主會做飯洗衣幹家務,地裡活兒也啥都會,就買回來了。
可能是為了省糧食,原主從決定被賣掉的時候,爹孃就不給她飯吃了,加上在家裡被壓榨得厲害,整整三天沒賣出去,然後就餓死了。
林禾就是在那會兒穿越過來的,順便也融合了原主的記憶,所以才知道這麼多。
恰好在穿過來的時候,看到抱著奶娃娃在集市上閒逛的李長輝,她出於好奇,多看了幾眼,李長輝也發現了,就把她買下來了。
李長輝倒是個好人,買來之後就帶她去吃了一碗餛飩,然後認真的交代她。
“你叫林禾是吧,以後我就叫你小禾,你放心,我只是需要一個人幫我煮飯,照顧孩子,其他的都不需要你做。”
“為了你以後生活方便,跟我回去後,我會跟其他人說,你是我媳婦,這樣在村裡也不會被人欺負,不過你放心,我不會對你做什麼的。”
“以後你就是我孩子們的娘,只要我有一口飯吃,就不會餓了你,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