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人家這個行為是被允許的,合法的。
左文康沒說出口的是。
所有“撈偏門”中,油水最多的差事,就是押送流放犯人。
在皇權的統治下,從衙役手裡劫囚犯這種事,兩百多年都沒遇到過幾次。
現在的人都連宗連族的,九成九的都是順民。
官差們出這種遠差,頂多就是吃一點路途遙遠,風餐露宿的苦。
但是走上一趟的所得的錢財,能抵得上他們如今五年全部收入的總和。
說不定還遠不止。
就拿他們這些流放犯的身份來說。
基本就沒一個是真正的窮苦百姓。
為了讓他們在路上日子好過一些,親朋好友們可沒有少打點這些官差們。
從大名府到邊城,這一路上少不得會求到他們時候。
不拿銀子敲門誰會理你?
還有就是,州府衙門會根據流放犯的人數給他們撥款。
朝廷一般規定,犯人每人每天有八兩米/面的糧食份額。
規定是規定。
但誰又會真給囚犯吃那麼飽?
他們現在是還沒出大名府的地界兒。
加上之前打點的銀子還是熱乎的。
現在給他們的待遇,就是每人每天能吃上兩頓二兩量的熱湯麵。
以上這些認知,是左文康透過原身的記憶和上輩子的經歷總結出來的。
他推測的完全沒有錯。
鹿縣的縣令調撥的三百兩銀子,只有趙知府撥的三分之二。
三百兩公款。
哪怕一天就給囚犯們吃二兩米。
擠出來的錢,分到74人身上才多少?
本來,還指望著從左家人手裡大賺一筆。
現在可惡的盜門,又把他們的財路堵死了。
沒錢途的差事,誰還能高興得起來?
公差們不高興。
丟了棺材本(養老錢)的老年人們更是如喪考妣。
唉聲嘆氣,哭哭啼啼了大半夜,才算是熬到了天亮。
一大早,還沒睡醒就被告知馬上要趕路的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