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看上去雖猥瑣,但人卻還算精明,因為在說話前,他已經將酒杯舉起洋裝喝酒了。
被兩名男子責備的是一名戴著黑框眼鏡的青年,按理說戴眼鏡的男子一般都是給人以慢條斯理且風度翩翩的感覺,可這副黑框眼鏡戴在那張尖嘴猴腮的臉上,卻是怎麼看怎麼不搭。
“兩位大哥說的是,是我猴急了,嘿嘿。”儘管被人出口訓斥,眼鏡男也是絲毫不以為然,反倒是滿臉堆笑的附和著。
“還是個處吧?”胖男一手搭在眼鏡男的肩上,玩味的笑著說道。
“你,你怎麼知道?”眼鏡男紅著臉,諾諾的回道。
“一看你就沒什麼經驗,見著個女的就兩眼冒花,這不是初哥是什麼,不妨告訴你,咱亮哥可是這一帶出了名的獵豔高手,江湖人稱撿屍小次郎,上到白領御姐,下到學生蘿莉,咱亮哥通吃了不知多少個來回了,以後跟著咱亮哥準少不了你小子的甜頭,你說是吧亮哥。”說話過程中,胖男還不忘恭維那名面容消瘦的男子一句。
這人名叫張亮,三十出頭,於腐敗街一帶也算是小有名頭,倒不是因為他混得多牛逼,恰恰相反,在這魚龍混雜的腐敗街,他混得是最差的,之所以名聲遠燥,就是因為他是這一帶是出了名的撿屍人。
所謂撿屍,便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在酒吧,繆斯,慢搖吧或KTV門口,遇著醉得不省人事的隻身女子,然後撿肩上扛著就走,這便是撿屍。
至於扛回去後做什麼,那就看個人嗜好了。
當然,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在這些娛樂場所門口遇著屍,而這正是張亮“撿屍小次郎”這名頭的來源之處,那就是他總能隔三差五的就能遇著這檔子事,所以於圈內才會名聲小燥。
“低調,低調。”被微胖男這麼一說,張亮一時正了正身子,瞬間精氣神抖擻起來並故作玄虛的說道。
儘管在外人看來,撿屍確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但是換個角度來說,總能撿到屍那就得另當別論了。
所以此刻在眼鏡男的眼中,張亮的身影是那般的耀眼,再看看那張桌上的幾名豔麗女子,一時之間,眼鏡男已在腦中開始揉躪起其中一名了。
不過,眼鏡男若是知道,張亮之所以在這一帶小有名氣,並不是因為他總能撿到什麼白領御姐,更不是撿到什麼學生蘿莉,而是撿到的都是些歪瓜裂棗這才名聲躁起的話,估計在他心中會奔騰起一萬匹草泥馬。
“你們煩不煩啊!”艾方玲一聲刺耳的怒吼響起,把在場的所有人都驚了一跳,“你們不陪我喝酒就算了,還老在這妨礙我喝酒,難道失戀想要放縱一下都不行嗎?”
“艾方玲你這樣有意思嗎我問你,就為了個王鴻宴,你至於嗎,你這哪像個富家千金的樣子?”趙娜憤怒的大聲訓斥道,顯然是對自己這表妹失去了耐心。
“啊哇……”一聽到那個人的名字,艾方玲突然嚎啕大哭起來,哭得很歇斯,像個孩子,此刻在她身上,完全看不到富家閨秀的影子。
艾方玲之所以如此傷心,倒不是因為他有多愛那個人或是多捨不得那個人,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這是她第一次失戀,她從來沒想到過自己第一次談戀愛,連個吻都沒接過就遭遇了對方的背叛,而且那“小三”還是與自己朝夕相處的閨蜜,這如何讓她接受的了。
是的,或許自己有錯,問題也出在自己身上。沒讓那人碰自己確實是自己的原因。
但畢竟她可還是黃花大閨女一枚,怎麼可能輕而易舉就將自己交給一個交往不到一個月的人,再說,就算是她不對,那人也不能揹著她就與自己的閨蜜搞到了一起不是。
越想越委屈,越想心頭越不是滋味,以至於艾方玲抽泣不斷,眼淚更是嘩嘩直流。
哎,畢竟年輕啊!
看著自己表妹這樣,趙娜一陣心疼的同時也顯得很是無奈。
就在這時,一道身影出現在了酒吧門前,此時正值夜深人靜,酒吧中很是冷清,所以這道身影的出現很是吸人眼球。
“不知人們是嚮往絕望的愛情,還是愛情本就令人絕望,是酒不好喝煙不好抽,還是毛片不好看,碰什麼不好,非要碰感情?”
李明帆斜靠著門框,嘴裡叼著煙,雙手叉著褲兜,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幾名女子面前的啤酒。
一道聲音響起,趙娜聞聲回頭,看著不知什麼時候出現在身後的男子。
這人眼神迷離,頭髮油乎乎的,看上去非常頹廢,不過一張稜角分明的臉卻是使人忍不住想多看兩眼。
“你是誰?”趙娜皺著眉頭問道,這人很耐看不假,不過此時出現的並不是時候。
“一個買醉的人,”李明帆騰出一手夾著菸頭,猛吸一口後將菸頭隨意仍在地上,然後一邊吐著菸圈一邊淡淡說道,“沒酒了,好多地方都關門了,所以來這兒討杯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