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您還是像之前一樣抱著我就好。”沈墨禮貌提出。
李青珩鬆手,重新環住沈墨的腰,把沈墨當成人肉墊子,下巴靠在他的背上。
他身上是一股淡淡的皂角味,她把這個味道歸結為窮味。
馬行走了一段路程。
李青珩:“沈墨,你多大了啊?”
李青珩已經無聊到掰著手指頭算,沈墨還有多久才能二十五歲。
她想回家了,這盛世再大,也讓她覺得沒什麼歸屬感,反而一看到李隆基那張臉,就是一肚子氣。
要是自己不卡在安史之亂這個節點上,能穿越到太宗時期,或者是女皇時期就好了。那才是真正的盛世。
好過現在的一個空殼子。
“二十二。”沈墨答道。
二十二,那也就是說,還有三年就要二十五了。
三年後就是天寶十四年,那個時候,安史之亂還沒有爆發呢。
李青珩頓時來了精神,兩眼發亮:“是虛歲嗎?”
沈墨:“是。”
李青珩:“!”
她彷彿被一道天雷劈成了兩半,當場裂開。
李青珩:“那不算虛歲呢?”
沈墨:“還有三個月滿二十一。”
李青珩臉色一扭。
這虛歲是不是虛的太離譜了,怎麼算的?
還沒滿二十一,虛歲二十二QAQ!
也就是說,她還有四年多的時間。
還要在這裡待四年,這期間還不能發生任何一次意外。
哭死!
“沈墨,你可一定要……長命百歲。”
李青珩聲音近乎顫抖。
沈墨聽完,心裡觸動。
他淺淺笑了一下,道:“郡主是第一個跟我這麼說的人。”
還從沒有人跟他說過,要長命百歲的。
他的命生來就是奉獻,長命百歲,又有誰會在乎?
“多謝郡主,沈某也祝願郡主會長命百歲。”他聲音清朗,猶如流水從人身旁纏繞而過。
等到日頭快要落下時,他們總算是到了李青珩之前被綁架的樹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