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興根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鑑於被告人在庭審時能夠自願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依照《刑法》第196條第三款、第264條、第25條第一款、第65條第一款以及《最高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三項之規定,以葛興根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杜律師,服了!我真的服了!法院的認定居然與您的判斷一致。”胖乎乎的曹永正一抱拳,看起來很搞笑,有點像功夫熊貓。
……
二日後的下午,大寶風風火火的跑到了盛德律師事務所,來見宇文東。
會議室內,大寶正在喝著茶水,一臉的愜意。
“是不是賠償的事有信了?”宇文東一進門見他如此做派,心中一喜。
“嗯,我查過了,被害人三十二歲,未婚,家是下面村裡的,在市裡的一家公司打工,平時上下班都騎車。很環保低碳的一個人。因為家裡窮,在市裡買不起房,談了幾個女朋友,一直沒結婚。
他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剛畢業現在縣裡的一家公司上班,被害人父母沒有什麼工作,一直在村裡務農。
我試著跟對方接觸了下,他父母很堅決,不願意談。但是他弟弟想談,畢竟人沒了,活著的人還要繼續活著,有人給賠償是好事。”大寶又喝了一口茶水,不緊不慢的說道。
“如果被害人父母不跟咱們談,那被害人弟弟能做主嗎?”宇文東有些擔心。
“應該問題不大,我讓被害人弟弟去做父母的工作了。另外,被告人的弟弟給咱們出了個主意,他二大爺是村支書,如果他二大爺開口,這事十有八九能成。”大寶說道。
“那還等什麼啊,把二大爺拿下不就完了。”宇文東有些激動。
“哪有那麼簡單,我今天來就是跟你商量這事的。我本來想請被害人弟弟和他二大爺吃頓飯,但是二大爺拒絕了,根本不願意管這事。”大寶有些犯愁的說道。
“那咋辦?你有辦法嗎?”宇文東搞不清楚大寶一會兒胸有成竹,一會兒又緊皺眉頭,到底這是行還是不行。
“辦法倒是有一個,但是需要你們方老大幫忙。”大寶神秘一笑。
“請方老大幫忙?啥意思?”宇文東糊塗了。
“被告人的老家與你們方老大的老家是一個縣的。你們方老大有個好朋友是搞養殖的,好像叫什麼生子。有沒有?”大寶認真的看著宇文東。
“好像是有,之前我們團隊去他公司的養殖基地聚過餐。可這跟案子有什麼關係。”宇文東問道。
“被告人的二大爺與生子認識,而且一直有合作,好像二大爺的兒子是生子公司的區域代理商,做的還挺大,好像法律顧問就是你們律所。
如果我猜的不錯,這家公司能聘請你們律所做法律顧問,肯定與生子和方老大有關。”大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