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程斯帶著林曦和南歌去了拍賣會。
工作的時候,南歌對程斯還是很客氣的,一口一個程總,畢恭畢敬。但眼下不是工作時間,南歌恢復原樣,和程斯撒嬌,拽著他吵著想要一條藍寶石項鍊。
程斯被她纏了一會兒,很快就應下了。
南歌從小就喜歡亮晶晶的東西,她一直有收藏鑽石寶石的愛好。
女孩子嘛,都是這樣。
不對,應該也有例外,比如……
偏過頭,程斯看向另一層的林曦,“你有喜歡的嘛?哥送你。”
“不用。”林曦看了看手冊,沒什麼感興趣的東西,“我不戴首飾。”
“誒,挑一件。”程斯對她們兩個那還是很大方的。
花錢眼睛都不眨一下。
“怎麼說這一週也辛苦了,就當是辛苦費了。”
林曦淡定翻了一頁手冊,不吃他這一套,“你直接把錢打我卡里就行。”
程斯:“……”聽聽,這是人話?
“大伯母要哪一件?”
“這個。”林曦指了指其中一頁的翡翠。
“還不錯。你也給自己挑一件吧,不是說回去要和三哥參加個飯局?”
程斯極力推銷著。
“謝謝四哥,不過真沒什麼喜歡的。”好意林曦心領了。
“那你喜歡什麼,回京送你。”
林曦剛想說沒有,忽然響起另一件事。
她抬了抬手腕,袖子滑落,露出腕上的手串,示意程斯來看。
“怎麼了?”程斯又不是第一次見她這手串了。
他當然知道這串才是“正主”。
“三哥手上那串掉了,方便的話,四哥幫忙尋一條差不多的?”她沒別的想要的,非說一個的話,也就這手串了。
不管怎麼說,秦嶼那串壞掉,也有她一部分責任。
“這個可不簡單啊。”程斯握住她的胳膊,左右看了看:“費點兒時間,我回頭問問吧。”
“動靜小點兒。”
聞言,程斯挑眉,“想給三哥驚喜啊?”
林曦抿唇,算是預設。
“誒呦,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