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沒必要。”林曦點頭附和,但又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但是我打算近期去看看房子。”
“程斯那邊住得不習慣?還是哪裡不好?”
雖然林曦有駕照,但秦嶼知道她不喜歡開車。所以,他當初特地選了距離飛雲最近的小區。步行四五分鐘,過一條馬路就是公司,目的就是讓她上班方便,也能節約時間。
她現在住得那處,平米不算大,但住她一人也綽綽有餘。設施一應俱全,基本上她所需要的,能用到的,他很早都替她想到了。
為了安全, 他連同層的另一戶也買了下來。
按理說,不至於住不習慣。
“不是,都挺方便的。”
頓了頓,林曦放下筷子,解釋:“只不過,我覺得也不能一直住在那裡。總歸要有一個自己的家。”
“我是說,正式的那種。”
“我爸媽這邊的房子,我本來之前住得也不多。再加上現在就我一個,也沒必要住在這邊。所以就想買個稍微小點的,兩三百平的小複式?”
林曦小時候大部分時間都住在院裡,林辰也是。
林家夫婦是因為住在裡面不方便,加上工作忙,所以一直住在博裕灣。
“既然方便,那就不用換了。”秦嶼“代替”程斯做決定,“程斯那處等空了,讓他轉到你名下。”
林曦想了想,點點頭,“也行。那我就按現在的房價折給他。”
“他要是連這點兒都捨不得,下次見面,你也不用再叫他四哥了。”
林曦聽出秦嶼的言外之意,撓撓頭,“那不好吧。”
那處也不便宜,算下來也要幾千萬。
要是幾百萬的東西,收就收了,她肯定不會猶豫,沒必要和程斯他們客氣。
但是上千萬,她還真得猶豫一下。
“你給他工作,幫他賺到的可不止這一處房子。”秦嶼點了點她。
“……”這倒是真的。
雖然有點離譜。
“那我明天去問問他。這樣也省得我去到處看房子了。”
其實最開始的時候,程斯就說過要把這房子送給她,不過被她拒絕了。
她那會兒剛回國,也沒想過要買房子。
吃過飯,林曦朝著廚房巴望了一眼,顯然還沒死心。
秦嶼一眼就看穿她的小心思,不動聲色的收回目光,拿著溫毛巾擦著手。
“從明天開始,一日三餐送到你公司。”
“啊?”他乍一開口,林曦茫然地抬了抬眼,幾秒後才明白他在說什麼。
她有些受寵若驚,但也沒直接拒絕,只是委婉地推脫了一下,“那太麻煩了吧……”
“我不經常回來吃飯,他們閒著也是閒著。做好準時送到飛雲。”
他想得很周到,林曦心情不錯,笑著點了下頭,“那就謝謝三哥了。”
這次道謝,真誠了許多。一點兒都沒平時陰陽怪氣的腔調。
兩人回到客廳,林曦從包裡把重新編好的手串拿出來,遞給秦嶼。
“三哥您看看,只是加了一顆別的珠子,不細看也不是很明顯。”
“要是榮姨他們發現了問起來,您就直接說被我不小心弄斷了,重新編了一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