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實質上,他不去動凌蓁的遺物與她生前的佈置,還有一個原因是他總感覺到自從凌蓁不在之後,這屋子就陰森森的,讓他打心底裡瘮得慌。心虛讓他心有顧忌。
幸好他這樣做了,否則要是凌蓁回來了發現這家裡連她的痕跡都沒有了,他要怎麼圓回去?還怎麼哄她回心轉意?
但是一心登堂入室揚眉吐氣的郭書雅總是對於他在凌蓁死了之後還怕她的舉動感覺到不滿,每次過來總要鬧出些諸如故意打碎凌蓁買的花瓶、打碎她擺在書桌上的夫妻倆人的照片相框之類的么蛾子。
所以現在他更多地都是往她那邊去,避免回到這裡來。
今天他會回來是因為快換季了,他回來收拾幾件衣服拿過去郭書雅那邊的,沒想到——
意外來得如此猝不及防。
劉翌緊張地觀察著凌蓁的反應。
她會接受他的說辭嗎?
她能回心轉意暫時不再提離婚分產的事嗎?
從法律上的角度來講,凌蓁只是失蹤,並沒有確認死亡,所以在名義上他們還是夫妻。郭書雅一直想對凌蓁取而代之,之所以同意他不趁著這個機會提出解除他與凌蓁的婚姻關係,是因為目前這樣的狀況對於他來說是最好的。
不管是凌蓁確認死亡,還是他在她失蹤期間提出離婚,都避免不了他需要分出一部分的財產給凌家二老這個結果。
凌蓁確認死亡,他需要跟凌家二老分她的遺產,會失去四分之一的身家。
與失蹤的凌蓁解除婚姻關係,他需要分一半財產給凌蓁,凌蓁不在,這筆財產就落到了凌家二老的頭上。這樣他何必冒險策劃出害死凌蓁這件事來?
所以雖然他們的內心一直想確認凌蓁是不是真的死了,但是卻採取的是一種“順其自然”的態度,如果外界真的發現凌蓁死了最好,如果沒發現,他們也不會在當中起推波助瀾的作用,引導別人去發現凌蓁葬身的地方。
否則只需要花點錢在網路上透露些許訊息,匿名發一兩個似是而非的推導帖,自然就能引起一些吃飽了飯沒事幹只想吸引眼球的人跑到“推匯出的位置”去尋奇探險,就能印證凌蓁的死亡。
可能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對於劉翌來說,與其身家被分掉一半,他寧願捨棄四分之一。但是若有可能,他是多一分都不願意分出去的。
按照法律的規定,凌蓁這種情況,失蹤滿兩年後才可以申請宣告死亡,即便凌家那兩個老的能抹下臉來跟他爭產,那也是兩年後的事情了。
有這時間,又沒有人盯著,他肯定能夠完全不著痕跡地把公司裡的資產給轉移完。
到時凌蓁再有遺產,也不過是一兩套房子的一半產權罷了。
本來打算得好好的,現在這一切都成空了。
看著劉翌變幻不斷的神情,凌蓁緩緩一笑:“原來你還記得我是你老婆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