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覺得,什麼比死更可怕?”李凱繼續引導。
“比死更可怕?”小吳搜腸刮肚地想了半天,“死不瞑目?”顯然剛剛李凱說的用家人威脅的那一招就屬於死不瞑目範圍內的。
“還有生不如死和不得好死。”一旁的胡勇終於忍不住了,插嘴道。
“生不如死、不得好死?”小吳想了想,終於明白了,“您是說,在監獄裡動手?”
李凱點了點頭。
“難道他能買通獄警?”小吳驚呼。
“他是不是能買通獄警我不知道,但你別忘了,監獄裡比獄警多得多的,是什麼人?”李凱再問、再教。
“是犯人!”這次小吳反應得很快。
“對,是犯人。就像我們刑警不可能無止境的二十四小時保護他們的家人一樣,監獄裡的獄警也沒可能全天二十四小時的看護他們的生命安全。
況且,只要不出人命不見血,事情不鬧得太大,監獄裡犯人之間的那點小摩擦、小爭執,獄警是不會管的。
而屈辱、折磨人的方法……”李凱搖搖頭,沒有繼續說下去,他相信小吳能明白他的意思。
“生不如死……”
原來,這就是生不如死!“而我們國家現行的死刑方式,無論是執行槍決還是用藥安樂死,都很乾脆,都沒有折磨犯人的死法,可是和他們關在一起的都是死刑犯,真要是把他們生生折磨死,也不過就是早執行晚執行的事情,連一命換一命都算不上。”
小吳終於是開竅了,也終於弄明白了李凱的意思。
“總算開竅了。”李凱欣慰點頭。
“我們明明都知道真相了,那為什麼……”
小吳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李凱打斷了,“我們是警察,不是黑社會,警察要講證據,而不是僅憑推斷,腦袋一熱、一拍腦門就能隨便抓人。
你以為演動畫片呢?僅憑自己的推理和對方打個嘴仗,犯人就聲淚涕零地認罪伏誅了?玩呢?就算是私家偵探也要講究實際證據。證據、證據!剛剛教你的都白教了?”
李凱手又癢了,又開始想往小吳的腦袋上招呼。
“可是他明明有作案動機。”小吳還是不甘心。
“十個人裡有八個曾經有過殺人動機,有殺人動機的人就一定會殺人嗎?”
李凱終究沒忍住,又給了小吳後腦勺一巴掌。“用點腦吧你!”
“怎麼感覺這警察當得這麼憋屈?”小吳小聲嘀咕著。
不得不說,自從入職警隊以來,他打小的認知一直在被重新整理。
小的時候,他媽老拿警察嚇唬他,一哭一鬧就說警察來抓了,以至於他曾經一度十分懼怕警察,但也是那時候就開始根深蒂固地認為警察幾乎是上天遁地無所不能的;等到大了一些,雖然知道所謂的“警察叔叔”也是不能無故抓人的,但年少時的英雄主義因為那段時間的港劇刑偵破案片盛行而牢牢地鎖定在了警察身上,那時在小吳的心裡警察就等同於英雄,以至於他從青春期開始就立志要做一名警察,並且一定要是刑警。
可真正入職之後才發現,一切不能說和想想中的天差地別,但也確實相差甚遠。
想想中的警民合作,呵呵,大多數人更願意遠離是非、明哲保身;想想中的被尊敬、被佩服,呵呵,懼怕可能,尊敬未必;別人可以喊累喊苦,你喊累喊苦試試?別人可以犯錯,甚至別人有困難有矛盾可以找警察,警察找誰?
還別說什麼情緒上來能不能發個脾氣之類的,就是群眾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或者解決的不到位都是要被各種指責謾罵的,而且你還只能承認錯誤不能有所怨言。
為什麼?沒有為什麼,因為你是警察,你是人民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