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昏暗的牢房裡,早晨的陽光透過牆頂的窗戶照進來,明晃晃的落在今詞的臉上。
屋子裡的喇叭很快就響起的起床的鈴聲,一聲高過一聲。
今詞揉了揉眼睛,慢吞吞的下床洗漱。
七點的時候,所有的犯人在食堂匯合,排隊打飯。
今詞已經吃了一個多月的牢飯。
沒錯,她這次的身份,是一個殺人犯。
原主叫謝今詞,今年二十七歲,在進監獄之前,是在讀研究生,因為長相漂亮性格文靜,在學校裡追求者無數。
不過原主的家庭條件挺差,父母都是農民出身,在同一家電子廠裡做工,每個月的收入堪堪一萬塊出頭。
她的學費,生活費,從上高三開始就是自己半工半讀來的。
她努力學習,拼盡了所有的時間想要為自己創造一個好的未來,希望能夠帶著自己的父母過上好日子。
就在研究生即將畢業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她的室友死在了宿舍裡,胸口插著一把水果刀,上面有原主的指紋,並且那個時候,宿舍裡就只有原主一個人。
她百口莫辯。
律師告訴她,所有的證物都指向她,即便不是她做的,法庭也會宣判她是殺人犯。
到時候,服刑日期將會增長許多。
原主就在律師的忽悠下,傻不拉幾的承認了殺人的罪名,被判了五年的刑罰。
而明天,就是她出獄的日子了。
因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所以獲得了假釋的機會。
她這次的任務,就是找出殺害她室友的兇手,洗脫自己的罪名。
小胖提醒道:“宿主,我提醒你哦,這件事情的背後牽扯到好多人,你要小心啊。”
今詞只問一句:“那假釋期間,可以打人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