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章重複了,明天修改過來,時間不夠了。請諒解)
隨後趙涵開始詢問:“張四,本官問你,你把兇器藏在什麼地方了?”
張四語無倫次道:“回稟大人,我把兇器扔了。”
“兇器是何物?扔在何處?”趙涵看此人已經被打懵逼了,再次重複道。
“一把殺豬刀,我,我把兇器扔在我家的火灶底下。”
“速速去張四家取來。”賈寶玉隨後吩咐一名馬快道。
那名馬快,立刻出了縣衙,騎上快馬去取了。
“死者頭顱在何處?”
“頭顱在我家的鐵鍋裡面。”
眾人一聽,頓時嚇得直冒冷汗。
“果然兇殘!”
“十惡不赦!”
“太兇殘了,這還是兄弟嗎?”
趙涵立刻對旁人道:“同去取來。”
半個時辰後。
兇器和死者頭顱同時被最先去的馬快找到。
那馬快是個機靈的,一進到張四家裡就聞到血腥味道。
順著味道,找到兇器,一掀開鍋蓋,差點當場去世!
直到現在,馬快還在揉著胸口,惡狠狠地瞪著張四。
一般人誰敢做這事?
“大人,頭顱已經驗明,正是死去的張二所有。”仵作開口道。
“好吧,本官宣判,張四罪大惡極,謀財害命,不顧兄弟手足之情,人神共憤。秋後問斬,報刑部核實,上交天子勾銷!”
“大人英明。”
“大人英明!”
“多謝青天大老爺啊!”
眾鄉紳跟著齊聲高喊。
眾人都服氣了。
整個案件在賈大人手中,顯得竟然非常簡單,打了一夾棍,就將真正的罪犯給審出來了。
劉老大人為什麼做不到了?
有的鄉紳心中明白,劉老大人不是糊塗了。
而是習慣於四平八穩,只聽從衙役和書辦的說辭去做事,不願意費心費力。
比不得少年進士的敢作敢當。
趙涵微微搖頭。
其實她之前檢查案卷之時,就發現了封建社會中,絕大部分案件十分簡單。
只要秉著一顆良心去做,基本上想要出大問題也不太可能。
原因很簡單,這個年代,絕大部分人就沒有什麼反偵察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