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聽這些做什麼?”玩家看著迦爾納問道。
“你們黃金之子不是常說嗎,聯合可以聯合的力量,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敵人搞得少少的。”迦爾納有些不解地說道:“這不是你們的行事方法嗎。為什麼對付羅蘭的時候,你們就不想這麼幹了?既然這麼多人想他死,就找多些你們的族人過來一起幫忙啊。”
“人多嘴雜,容易露底。”
“看來你們想殺羅蘭的事情,在你們自己族中,都是件站不住腳的事情啊。”
這名玩家對迦爾納的諷刺,毫不在意。
他後退兩步,說道:“反正霜狼氏族你們自己對付,我們只共享羅蘭的情報,也只會幫你們對付羅蘭,其它事情我們一概不管。”
說完話,這名玩家走了。
只是他轉身後,表情相當不好看。
對付羅蘭,並不是一兩個勢力,而是一個很隱秘的,私底下正在串聯進行的事情。
很多時候,名聲本身就是一種能讓他人妒嫉的東西。
羅蘭很多時候,擋了太多的人‘路’。
這些人包括但不侷限於土豪,知名UP主。
以往的遊戲,除了純競技遊戲外,土豪們呼風喚雨。
扔到遊戲中的錢越多就越強。
而競技遊戲,則是知名UP主們各顯神通。
純粹的技術流,拼反應,拼意識,就算是搞笑擔當,都總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能讓觀眾們驚呼連連。
但在這遊戲中,這兩種路線都行不通了。
土豪扔再多的錢,都不會讓別人有太大的崇拜感,反而會唾棄。
‘這敗家崽玩遊戲扔個幾千萬,連前五都進不去,人家羅蘭白起起手,純賺上億,不但能做全服最好的裝備和藥劑,自己實力還是全服第一,人比人氣死人。’
這樣子,羅蘭像座大山一樣,當在他們面前,使得他們扔錢的行為,就像是個笑話。
土豪們毫無遊戲體驗。
而UP主們更加,以往對鍵鼠模式的熟絡操控,所謂過人的戰鬥意識,在這遊戲中通通不管用。
頂多就是玩遊戲玩多了,有玩遊戲的經驗,算有點點先期遊戲優勢。
但這依然沒有用。
這遊戲更注重對世界的探索,對世界的瞭解,對自身的思考和認知,就算是戰士,粗野之餘,也得學習很多東西。
新的世界,新的語言,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看穿NPC的惡意,不能被人欺騙。
任務前的砍價還價,惡劣環境下的準備和應對工作等等。
這就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只是多了‘劍與魔法’這個規則罷了。
但這些偏偏是絕大多數UP主的弱項。
天天坐在家裡玩遊戲直播的人,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與外人溝通,懂得爾虞我詐的人情世故?
很多UP主幾乎是天天在遊戲中直播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