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將維護當事人視為第一準則的律師,國外有很多,可真正將其貫徹到底的,就算在國外也是相當少見。
蕭瀾出自國內,白歌其實是不太信任他的。
如果蕭瀾說的是:你最好不要犯罪,我會盡可能在合法範圍內為你工作。
那白歌扭頭就走,絕不可能把錢交給他,因為白歌有太多的秘密,未來一定有許多不明的資產來源和去向。
然而蕭瀾說的卻是:我不管你做什麼,我只會永遠地維護你。
那白歌就可以試一試了,有選擇性地將一些瑣碎事情交給蕭瀾去辦。
至少這樣的人,白歌哪天缺錢,突然丟出一塊尖晶石讓蕭瀾去賣,他肯定也不會問東問西的。
見白歌不說話,蕭瀾道:“你不僱傭我,這件事我不會管的,我會把錢給你,事後有什麼麻煩,你自己搞定。”
白歌道:“如果我長期僱傭你呢?”
蕭瀾立刻笑道:“那我會全力為你工作,不過我對你誤判了,你比我想象的要神秘的多……對不起,之前說的4%不夠了,為你工作,我每年至少要拿五百萬,而且同時,你所有經我的手流過的錢,產生的利潤,我都要抽取10%。”
白歌對於昂貴地僱傭費用並不在意,他願意試一試,因為他真的需要這麼一個人幫他。
“可以,我們現在就可以簽署合約,如果你真的相信這東西的話。”
蕭瀾聽完說道:“我可以將違約金設定為天價……”
“不,我不需要違約金,你不用設定這種東西。”白歌說道。
蕭瀾一愣,問道:“那如果我沒有做到怎麼辦?”
白歌說道:“如果你做不到你所說的,那你就失去存在的意義了。”
蕭瀾聽後愣了一會兒,突然笑了,直接站起來說道:“我明白了,籤吧,雖然你不在意這種東西,但我需要這麼一個象徵。當我們簽署這麼一個協議後,它對我來說,就是原則。”
很快,蕭瀾就去弄來了合約,他早就準備好了這種東西,只需要改動電子版的一些細節,然後列印出來就好。
條例清晰簡單,表面上看沒有任何非法的部分。
可實際上,蕭瀾完全成為了白歌的‘清道夫’,時間為十年。
當然,執行的深度,一切取決於白歌的信任程度。
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了,蕭瀾已經將他們的簽證手續搞定,剩下的就是面試。
兩人沒有工作,蕭瀾直接在某家公司給他們掛了一份職位。
白歌倒無所謂,他外語好得很,能和麵試官流利的交流。賬上有幾十萬,再加上妹妹在舊金山,直接走探親籤就好。
倒是邵源比較麻煩,他有個案底,不過蕭瀾也搞定了,畢竟邵源是受害者。
蕭瀾對邵源千叮萬囑,教他怎麼面試,怎麼應對問題。
最終運氣不錯,面試官的心情很好,兩人都透過了。
“好了,你們出國也保持和我聯絡,然後晶石的事情,你最好將事情經過告訴我。”在簽證搞定後,蕭瀾又提到了白歌殺人的事情。
只見白歌笑道:“哦,我逗你玩的,放心吧,晶石來歷很清白,我撿的……”
蕭瀾錯愕,不解道:“啊?如果你沒犯事,那你為什麼還要給我這麼高的僱傭費?”
說著,他竟然還有些小失望。
白歌說道:“因為我需要你,所以你值這麼多錢。”
“聽著,從現在開始,你不可以為任何人工作,除了我。”
……